干部要做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代言人”

作者:王婧蓝 

3月11日,习近平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亲切接见部分基层代表时说:“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你们要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上。”(3月11日新华网)

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向雷锋学习”也要与时俱进,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雷锋精神的学习中来,传承雷锋精神,做好雷锋精神的“代言人”。

学习雷锋精神,深刻领会雷锋精神的内涵。雷锋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坚定信念,言行一致,无私奉献,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人也和爱着的人民,也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践行雷锋精神,做好新时期雷锋精神的实践者。雷锋精神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干部需要把这份美德,这种精神传承下去,这就需要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勇于挑起肩上的担子,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面对的问题和难题,服务于民。

宣传雷锋精神,才能涌现出更多的“新雷锋”,凝聚向上正能量。干部以身作则践行着雷锋精神,是一个“活榜样”,要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风,引导更多的人学习雷锋精神,践行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营造传递“雷锋精神”良好氛围。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雷锋精神”这一宝贵的财富都要深挖掘,才能再生长,让平凡产生伟大,传承雷锋精神,凝聚力量,迎接改革给出的挑战,书写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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