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补齐“财产公开”这块“短板”

22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行政改革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3)》。蓝皮书调查显示,超六成受访者对八项决定持续实施有信心,民众对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很高的期待。 (人民网 3月22日)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截止2014年2月28日,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近3万起,实实在在的清理出一批作风不正的干部,社会风气得以改善,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大幅提升。但是在“整风组合拳”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反腐整风这只“木桶”,还存在一块“短板”,那就是对官员财产的公开性、透明度不高。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一直被赋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事实上,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历史已为时不短,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提出研究是否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2012年也有专家提出“廉政特区”的构想并设立示范点。因为公开范围不明确、欠缺审查和问责机制等原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因此,要补齐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这块“短板”,还必须跟进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改革和举措。

近日中央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这无异于给了老百姓打了一剂“强心剂”。房产作为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很多官员与纪检部门“躲猫猫”的重要工具,只要房产信息不完善不公开,就很难判定其到底有多少财产。不管出台此政策的根本目的为何,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对官员财产公开甚至反腐有一定推动作用。

当然,要补齐这块“短板”最根本还是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公开程度、加强惩治力度,将官员财产置于政府直接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以对腐败行为进行防范和打击。

(文/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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