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长避短”才能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

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以来,各方对网络反腐都极为关注。近两年来,群众网络上发贴反映腐败问题,成为纪委查处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凭借这把网络利器,先后挖出了雷政富、邓文高、杨达才等一批腐败官员,网络反腐的力量为公众所目睹,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网络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诚然,网络反腐有其特有的有利因素。其一,依靠互联网,在网上发贴子、发微薄举报贪腐,成千上万网民的转载,能引起网络舆论的强大观注,造成集聚效应,很容易让政府或纪委找到观注点,往往一查就底,给腐败分子强大的舆论心理压力;其二,网民将举报信或腐败证据公布在网上相当方便快捷。纪委也容易直接找到线索;其三,通过网络反腐,避免了暴露身份的接触,相对程度上保障了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这些都是网络反腐积极的一面,但是在“网络阳光暴晒”的背后,也有“网络阴谋”、“网络暴力”在涌动,一些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应运而生”,侵害他人利益,扰乱公众生活。网络上的反腐败举报,有些是出于公心,而有的可能出于泄愤,而网站却不管内容是否属实,只要利于网站点击率和网站投资商盈利的,都会公之于众,这样造成了一些举报本不是实事的情况下,因网民的大量点击、评论、转载而迫使政府或纪委不得不出面查案,而一但查,却又子虚乌有,让政府或纪委在平息网民舆论上面临巨大压力。

笔者认为,要网络在反腐过程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就得扬长避短,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切实做到对官网举报案件的查办更迅速、更权威,给举报人的反馈更及时,对他们的保护更得力。二是加强网站建设,确保权威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对重要舆情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依靠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反腐败立法等制度支撑,国家各级纪委可以设立专门的岗位来核实、查处网络反腐举报案件。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网络反腐的最大威力。

作者:吴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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