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配发:“方便群众办事”还是“方便腐败横行”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9日人民网)

在如今的中国官场,“贪污腐败”之行在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的重炮轰击下已有明显减少之际,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也逐渐收敛。但强压之下,仍有“勇夫”,大连该法院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的做法显然有“顶风腐败”之嫌。虽然将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手机号码公示上墙是一方便群众办事的良好举措,也是当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务实之举,但是问题就在于“公款消费”之上,这与“八项规定”之精神是相违背的,这就有了借“便民”之意揽个人之财的可能性。

大连基层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价位在4000元以上。试问,方便联系群众为何要用如此高价的手机呢?难道不是公款购置的手机,就没法联系群众?慷人民之慨,给职工配高档手机,无异于挥霍公帑,变相发福利。在这起公款购机事件中,或许“方便群众”只是幌子,假公济私才是实情。这中间就还存在采购腐败、主要领导任意妄为等深层次问题。基于此,有关部门呢还需加紧排查,早日给广大民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应该是每个公职人员烂熟于心的宗旨,习总书记更是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特别是作为法院这样一个执法机关,更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否则又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呢?又如何做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呢?

常言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无论是公职人员的福利薪酬,还是办公经费的一点一滴,都来自老百姓的血汗钱,公职人员更应珍惜,并将其用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切勿为了一己私利,置民众之事不顾,那群众能让你坐在那个位子上,也能让你走的下来。

作者:陈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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