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真自愿方能暖民心

这个月底前,社区居民有什么急难事可以多一个选择:找到社区报到的党员帮忙。(1月14日  四川日报)

1月13日,我省召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现场会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在1月底前完成报到,并到社区开展1次以上的活动。这是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的又一扎实举措。这次规定了时间,规定了次数,让党员也知道该怎么做,该做什么。真正让党员到社区当义工不变成形式主义的“花架子”。笔者认为,除了必要的工作推动机制外,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到社区服务,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和理念,具有解决实际困难的信心和能力及完善的监管机制等都缺一不可。

干任何工作都是如此,如果干工作的人没有积极性和热情,自己不主动融入工作中,那他的工作即使可以推进也不会有很出彩的地方。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党员必须自愿参与。只有自愿才不会有抵制情绪,才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党员服务的温馨和真情。

当然,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和理念,具有解决实际困难的信心和能力及完善的监管机制都是保障工作出成效的“助推剂”。随着全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社区作为城镇发展板块中的“细胞”,作为联系城镇群众与党组织间的桥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就要树立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其实是对自己党性修养的一次再提升。一方面找准自己的定位,自觉抵制服务群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庸懒散冷及推诿、应付现象,主动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家人积极服务,热情服务,并通过活动使自己作风变得更优良,为人民服务优质、高效服务理念得以更巩固。另一方面要有主动作为的意识。活动中要求每个机关党组织每年要在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服务方式以“居民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服务为主。这些无疑都告诉我们只有自己静心为群众服务,深入一线了解群众疾苦,剖析存在困难、问题原因,拿出解决方案才是必须走的路。

其实,干部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不是简单的到社区走走、看看,如何切实有效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才是关键。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无论是群众的生老病死还是柴米油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事无大小社区都要涉及。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面对的也多是一些看似很小的琐事,但一定要有群众事无小事,把小事办实,把小事办好的观念。只有通过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的解决,志愿服务工作才能长期推进。要使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自愿服务工作成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抓手,完善的监管机制不可或缺。如果只有前期安排部署,没有事中监督,事后检查考核,那这项工作必然会出现虎头蛇尾现象。通过在职党员自愿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社区党建工作,党组织在群众心中地位等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党群、干群关系也必然会更加密切。

作者: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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