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神磊磊:丐帮的堕落,帮主公然给私生子在公司安排工作做高管

“数十名黑衣大汉打开携来的箱笼,各人手捧一盘,盘中金光灿然,尽是金银珠宝之属。”

这一笔巨额款项,是大金国赵王爷送给丐帮的。金国客气地提出了条件:希望丐帮离开北方,撤退到长江以南,不要和金国为难。

丐帮的领导集体,面临着重大选择。

结果,四大长老里有三个经受住了考验。

班子里排名第一的鲁长老坚决反对:“洪老帮主号称 ‘北丐’,天下皆闻。礼物决不能收,撤过长江,更是万万不可。”

排第二、第三的两位长老虽然反应没有那么激烈,但都“觉得此举颇为不妥”。

班子里只有一位彭长老受贿投敌,四分之一,成不了气候。丐帮的广大帮众也不愿跟着彭长老走,“一大半鼓噪起来”,抵制大金赵王的糖衣炮弹。

这就是南宋嘉定、宝庆年间的丐帮。他们顶住了大风大浪,保持了“天下第一大帮”的成色。

550年后的乾隆朝。大金已改名成了大清。

丐帮的帮主姓范,以结交内卫为荣,“把众侍卫都当成了至交好友”。

一帮宫廷侍卫,居然都可以和丐帮帮主称兄道弟,而且是所谓“至交好友”了。

同样是这位范帮主,还“对赛总管更是言听计从”。所谓赛总管,就是侍卫总管。这样一个人,就可以驱使堂堂丐帮的帮主了。

你能想象北宋的侍卫头儿驱使乔峰么?能想象南宋的侍卫头儿驱使洪七公么?

难怪歌儿里唱:500年,桑田沧海。

早期的丐帮也有腐败,甚至也曾一度出现大面积的腐败。

在《天龙八部》所写的北宋,丐帮高层就爆发了一次“月饼丑闻”:副帮主马大元的夫人,和一位分管执法监督的长老、一位实权派的舵主私通,要一起谋害帮主。

之所以叫“月饼丑闻”,来自这位长老对马夫人说的一句话:你身上有一对月饼,很圆,很白。

这一起贪腐窝案,对丐帮破坏很大,引发了连环的内讧和仇杀,帮主乔峰引退,多名高层人员死亡,公司形象大损。

这是一个很大的警示,表明腐败已经蔓延到长老级别了。但是也应看到,在当时,这毕竟只是是偶发现象、个别现象。长老、舵主里的多数仍然是正派的。

比如几大长老之中,分管执法的白长老腐化堕落了,但吴长老、奚长老、陈长老等都是比较正派的。

更为关键的是,帮主绝对靠谱,没有被腐蚀。偶尔有个别堕落的长老,但帮主经得住考验。

你看早期的汪剑通帮主,是一条好汉;到了乔峰做帮主,更是一代豪杰。后来因为极特殊的情况,出了游坦之这样的废物帮主,但也很快纠错,让他下台了。

传到第十七代钱帮主,固然比较暗弱,但到了第十八代洪七公、第十九代黄蓉,又都是英雄豪杰。

就拿作风问题来说,从汪剑通、乔峰到黄蓉、耶律齐,几百年来没听说帮主有作风问题的。

可是到了后来,事情慢慢起变化了。

到了《笑傲江湖》的明代,帮主叫做解风。

有一次魔教教主任我行问手下:“解帮主世上有甚么舍不得的人啊?”

属下向问天道:“听说丐帮中的青莲使者、白莲使者两位,虽然不姓解,却都是解帮主的私生儿子。”

看到这里,我大吃一惊。丐帮居然堕落成这个样子了?

帮主不但有严重作风问题,而且还可以有两个私生子。你能想象前辈帮主乔峰、洪七公、黄蓉有私生子吗?

当然,就算有私生子,也不一定就代表整个帮会堕落了。少林派掌门也曾经有私生子。

真正能反映出帮会堕落的是,帮主居然公然给私生子在公司安排工作、做高管,当什么“青莲使者”“白莲使者”。这事似乎已经成了江湖半公开的秘密,连敌对势力的魔教都掌握了。

而且这两个职位很可疑。丐帮过去的高管序列里,只有长老、龙头、舵主,从来没听过什么有“白莲使者”的,搞不好就是为了安排俩宝贝儿子,专门搞出来的。

这么公然的徇私舞弊,丐帮里居然不见一个长老、龙头来管,广大帮众也居然不反对,对这类事情已经见惯不惯了。

丐帮曾经帮规很严,帮主本人摊上了事都要挨“法刀”,乔峰就挨过。可现在这个解帮主,无疑该挨法刀的,却没有人监督他。

这不是个别人的堕落了,而是整体的溃败。这时候的丐帮,大概也只有门口石狮子是干净的了。

丐帮还丢掉了宋代时候很多好的作风。洪七公治下,“中下层弟子污衣派占了大多数”,他们穿破烂衣服,行乞为生,严守戒律:不使银钱购物,不与外人共桌而食,不得与不会武功之人动手。

帮众们生活朴素,仪式从简,不搞大操大办。比如悼念洪七公,这么重要的仪式,有没有大操大办?根本没有:

“鲁长老在地下抓起一把湿土,随手捏成一个泥人,当作洪七公的灵像,放在轩辕台边上,伏地大哭。”全体帮众也跟着大哭。

捏个泥巴人,哭一场,就算是送别帮主了!简直是朴素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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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元代,帮内的高管开始讲究奢侈享受了。丐帮把总堂放在哪里呢?是河北卢龙一个大财主家里。

这是一座巨宅,“两扇巨大的朱门紧紧闭着,门上碗口大的铜钉闪闪发光”,进门就是两只大金鱼缸,十分豪华。

作为“丐帮”,居然把总舵设在这种奢侈的场所,一方面固然可以说是为了隐蔽斗争需要,但你能说不是同时为了舒适享受吗?

不但作风蜕化,这个公司做事也越来越猥琐。

《天龙》《射雕》里宋代的丐帮,一心想的是抗敌;到了《倚天》里元代的丐帮,没有那么关心抗敌了,一心想的是争霸。

到了《飞狐》里清朝的丐帮,抗敌争霸都无望了,干脆跪舔朝廷、当打手了,范帮主居然跟着一伙侍卫去暗算苗人凤。

这太不够意思了——苗人凤曾经为了救你,孤剑闯过天牢,现在你给人家的回报是什么?

“苗人凤突觉耳后 ‘风池穴’与背心 ‘神道穴’上一麻,情知不妙。”

“这两大要穴被范帮主用龙爪擒拿手拿住,登时全身酸麻。”

龙爪手式马杀鸡,这就是范帮主对恩公苗人凤的回报。

最后,丐帮的迎合跪舔,地位真的提高了吗?更受衙门尊重了吗?

过去,帮主乔峰跳槽,直接做的是辽国南院大王;洪七公做帮主的时候,金国赵王完颜洪烈遣使来拉拢示好,小王子杨康还打算谋取帮主之位。

后来黄蓉做帮主,在襄阳的时候,主官吕文德是一方统兵大将、京湖制置使,连授少保、少傅、崇国公。但丐帮前帮主黄蓉对他一点不放在眼下:“你要是再说一声弃城退兵,我先在你身上刺三个透明窟窿!”

可最后怎么样呢?吃饭的时候,吕文德照样要让黄药师上座,因为“黄岛主是郭大侠的岳父。”

有时候,越坚守原则,做事越是出于大义和公心,越不跪舔,反而越受尊重。

后来的丐帮,帮主亲自做打手,跟着侍卫总管鞍前马后地办事,地位怎么样呢?总管是怎么对待他的呢?很让人心酸:

“赛总管一声冷笑……右肩突然撞将过去。”

“范帮主并未提防,蓬的一声,身子直飞出去,竟将厢房板壁撞穿一个窟窿,破壁而出。”

这就是他在总管心目中的实际地位,一言不合,就把你撞得墙裂而出。

这让我想起《唐伯虎点秋香》里的台词:“对不起,我是低等下人,是不能进来的。”

墙里面的人说:“哎呀,我哪里有把你当低等下人了?我只是把你当狗而已。”

文/六神磊磊 (六神磊磊读金庸 微信号:dujinyo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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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Responses

  1. Tony L说道:

    本文系统性的讲述了天下第一大帮会丐帮堕落的过程,逻辑通顺,条理清晰。我给9分,剩下的91分是因为:广告去哪了!刚化完妆准备出去浪,推送来了,于是只好老老实实打开safari保存pdf,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把行乞当做职业的,当然无耻,把行乞当作生活态度的,当然潇洒莫笑乞儿穿破衫,大义来时此心丹。一夕临朝学跪舔,自古丐帮怕招安。昵称为way的姑娘看起来才像是磨人的小妖精,六神顶多是老妖婆。三观炒鸡正,作死花样多。——题赠六神磊磊读书少,只能看出的这篇中心思想是做人要有底线,没有底线就没有尊严可言。当然,通常有底线的人,能力不会太差。宋朝时大家都在抗金,你要是不抗金,你出去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清朝时大家都在添金,你要做天地会,那就只有等着挨削。沧海桑田,丐帮巨变。 早穿破衫,晚开卡宴。不是丐帮堕落了,是金墉看清了,你看现在丐帮都是诈骗犯了。范帮主无处不在,黄帮主偶尔出现,乔帮主只在小说里。丐帮没落当从倚天屠龙记始,光明顶之役,竟跟什么三门帮巫山帮五凤刀断魂枪这些三流门派勾结起来捡便宜。降龙十八掌自耶律齐开始只传了十五掌,帮主史火龙跟二流好手成昆对了十五掌伤重不治,导致整个帮派李代桃僵被操纵多年,屠狮大会上两大长老酱油一场死的莫名其妙。。水成这个样子,估计杨氏后人也有心无力了。。不错。独立虽有代价,但价值在;犯贱者最大的悲剧是,你以为拿尊严换来价值,事实刚好相反。那位昵称是way的姑凉的联系方式,我也想要!这不算堕落吧?大金国也是搞笑,丐帮全到南方,那不是南方满地乞丐,北方一派盛世,打的好算盘啊!看留言与看正文一样仔细玩味,这way是要火的节奏啊,人如其名,菇凉套路深~窃以为这里的读者都是小资,中产,知识分子,应该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竟然被一个名叫way的女人搞得五迷三道的,面对套路依然奋不顾身。。。

  2. 黄佳金说道:

    因为前面是乱世,丐帮也是一支重要力量,各方需要拉拢,自然腰杆子就硬,到清朝,天下统一,不归附朝廷,难道等着被消灭?尊严从来都不是什么奢侈品,但是当你拿它换了别的东西之后,想再换回来,真的是无论如何臣妾做不到啊!关于丐帮我不懂我也不说。【花露水同志只要不做广告,十有八九是要被枪毙的!】有时候,越坚守原则,做事越是出于大义和公心,越不跪舔,反而越受尊重。留言全部看完后又反上去细细看了下那个way说了个啥…没啥啊,评论区怎么楼都快歪了,难道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到了清朝,市场竞争剧烈,天地会、红花会、哥老会、袍哥会、白莲教、红灯教、天理教……磊磊,是“见怪不怪”,不是“见惯不惯”,当然也许我错了,磊哥天马行空,我辈望尘莫及,呵呵/::)

  3. 杨威说道:

    丐帮分净衣、污衣两派。 后者是真正的乞丐,前者是加入丐帮的其他人。净衣派中有大量士绅商贾之类的人,也是丐帮经费一大来源。 丐帮中下层弟子几乎全是污衣派,但高层中净衣派占优势。 比如《射雕英雄传》中丐帮四大长老有三个是净衣派,只有鲁有脚一人是污衣派。 现实中的帮会也是如此,会有一些本身有很高身份和名望的人加入帮会,直接获得帮较高地位,被称为“插柳上山”。民间型丐帮,这是乞丐出于生活的需要,在长期同质活动的基础上,以首属关系为核心而自然形成的。民间型丐帮的成员以情感和类亲属关系为纽带展开密切的互动交往,丐帮内部的结构较为松散,群体活动的维持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依据,没有严格的、成文的组织规章制度,它是一种典型的初级群体。民间型丐帮常见于清末民初之际,它们因地而异,名目众多,兹略述如下: “黄杆子”与“蓝杆子” 这是京城丐帮的名称。 “黄杆子”系指贵族乞丐,满清宗室八旗子弟因生计或其他原因而沦为乞丐者,聚众为群,其首领谓之“黄杆子”。一般由出身显赫的王公贝勒充任。作为“黄杆于”的丐帮成员,他们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而只是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年关、十五元宵节到京城各店铺去乞讨。他们多会些曲艺,类似“响丐”,以艺行乞。 “蓝杆子”是京城普通乞丐的组织及头目的称谓。其成员系由贫苦无靠者、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底层人士所组成。 官办丐帮或半官半民型丐帮 .这种丐帮是由官府出面组织,或者由官府间接支持,通过提供一定的经费、活动场所和某些特许权利,以瘸老病瞎等残疾乞丐为主体的丐帮组织。这类丐帮一般有固定的场所,丐帮头目兼具官方和民间双重身份,其组织结构较严密。组织形式以类等级制度和类亲属班辈制度为主,其组织目的以维系乞丐的生计为主要追求。下面略举数例,可以概见官办丐帮组织之一斑。 清末民初的无锡,有一种丐帮组织,即是官办丐帮,在当地政府机构中,专设“叫化甲头”一职,用以管理无锡全城的乞丐。“甲(音ga)头”负责把乞丐组织起来,指定几个丐头,规定哪一伙乞丐可以在哪一带地段住宿行乞。还规定农历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廿三这四天可以“自由活动”,其余日子,则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行乞。甲头每月在衙门里领取俸银,但为数极微,主要收入是向各行业商店收取“月规钱”和逢年过节的“节规钱”,民国初年黑龙江双城的“乞丐处”也属此类丐帮组织。丐头为官府委任,称为“处长”或“团头儿”。“团头儿”拥有许多权利,凡本地乞丐都要受其统辖。“团头儿”有一根行使权力的“杆力”(长2尺的木杆,上黑下白,下边缚有半尺长的皮鞭子),他平时用这个“杆子”管教所有乞丐,乞丐大都服膺他的管治。“团头儿”还有收养乞丐的职责,同时要分派乞丐做一些边缘性的工作,如对县府监狱犯人死尸进行掩埋,收敛野尸和被处决犯人的尸体并加以埋葬。“团头儿”还负责筹措经费,用以应付“乞丐处”可能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经费来自对进城农民盘剥,凡乡民进城卖柴草,乞丐处照例每车抽一捆。乞丐处每月编造乞丐花名册。到商会领取秫米,每月人均一斗,还有些许衣物杂什,也例由农民和商人提供。所有这些食品物资,大多被“团头儿”中饱私囊,落到乞丐头上的已微乎其微。 乞丐处的“团头”一职多为世袭。 湘东“卑田院”是统辖全县乞丐的半官半民型丐帮,据载:“卑田院”帮主自清末至解放前有名可传的有四人:马王、吴细伢、王树林(别名王狗古)、李金章(别名张三)。帮主权利很大,持有帮中特殊传统信物——帮鞭(又叫金棒)。此鞭是一根麻拧成的鞭子,大头尾细,长约九寸,打了一十八个结头。鞭到令行,见鞭行礼,鞭在帮在,鞭亡帮散。帮规简单严明,违规的由帮中长老议论,帮主决定,或革(革除职务、开除帮籍)、或罚(罚跪、罚苦工)、或打(打板子、剁手指、抽脚筋、剜眼珠、处死)。“卑田院”乞丐的乞讨活往往通过“包鞭”进行,而在“包鞭”中得到实利最多的是帮主。 社团型丐帮 .这种类型的丐帮实际上是一种民间会社或会党,大抵由民间豪强所创建,成员以乞丐为主,兼有流民、盗窃、抢劫分子,其活动是假行乞之名以行盗窃抢劫之实,带有明显的反社会色彩,其群体内部组织严密,是一种具有明确政治诉求的民众社团组织,主要盛行清代的中后期。其主要组织大略如下: 湖北的“罗筐会” 乾隆七年(1742)湖北江陵县“被水灾民藉荒为匪,名曰罗筐会,聚集男妇以借米为名,强索米谷。但这些组织往往随着乞丐生活的结束而消失”。 江西的“边钱会” 江西的丐帮组织以边钱会影响最大。边钱会系由王瞎子于嘉庆十年在江西临川县首创。 王瞎子曾经加入过江西的轿夫结社“担会”,在创立边钱会过程中,也吸收了担会的某些组织方式。边钱会首领为头肩或老大,以下二肩、三肩依次排列,最小者称为“老满”。会中联络以半边钱作为暗号,一半为行令,一半为坐令,为会内聚散通讯之凭据,类似古代调动军队用的虎符。会众主要是乞丐或鸡鸣狗盗之徒。入会时,乞丐出米一升,窃贼出鸡一只及钱一二百文。入会后强者进行偷窃勒赎、弱者结伴强行乞讨。会内等级森严,每年五月十三、八月十五聚会,“老大乘轿而至,众皆跑迎”,边钱会的规矩十分严厉,把“不许抢劫、不许放火杀人”,列为首条,显然只是为了避免清政府的极端措施,以危及全体会员的生命。会员的活动方式包括“肆窃勒赎,自定价值,不容事主较量;老弱残废者结伴强讨,稍不遂欲,卧地诈伤图赖;其有弹钱赌博者,包揽护庇抽头,供奉老大;受害之人或有具报到官,必公同设计报复;遇官府查拿,令善走者名为老满头探听消息,以便躲避。”很清楚,这些有组织的乞讨、偷窃、聚赌的活动,能有效地保证这批无业游民的经济收入和维持生活,并在受到官府威胁时得以躲避或报复。偷窃活动是边钱会取得收入的主要手段。“其名犯肆窃分作三项;白日行窃者,名为白线;黑夜肆窃者,名为黑线;沿途丢包掉窃者,名为边客。”这种江湖切口一直到民国时期还在沿用。边钱会在江西的势力很大。从嘉庆十年到道光十六年,仅破获的边钱会案件即达七起,有的甚至发展到使“各乡每年或出钱一二千文,蔌米二三斗分节付给,作为常规”,有了固定的收入。以后进一步发展到其他社会阶层。

  4. 柳如婳说道:

    戴世清是从平江来的,成了这些叫花子的头。叫花子分等级,有一袋、三袋、五袋、七袋、九袋。他是九袋,属最高级别,就有了“九袋爷”的尊称,镇上无人不晓。他的讨米棍上总是挂着个鸟笼,里面一只八哥总是叫着“九袋爷到九袋爷到”。八哥叫到哪一家门前,他不用敲门,也不用说话,没有哪一家不笑脸相迎的。对付一般的叫花子,人们给一勺米就够了。对九袋爷,人们必须给足一筒,有时还贿以重礼,往他衣袋里塞钱,或者腊鸡爪———他最爱吃的东西。鞭炮刚响过,突然来了一群破破烂烂的叫花子,黑压压的发出莫名的酸臊味,围着盐铺喊喊叫叫。给了他们馒头,他们说是馊的,一个个甩回来。给他们一桶饭,他们又说饭里面有沙子,把饭吐得满地满街。路人没法下脚,来吃酒席的客人也连连招架溅上鼻子或额头的饭粒。最后,四个叫花子敲一面破鼓,窜到席间要唱花鼓贺喜,但身上全抹着猪粪狗粪,吓得客人一个个捂住鼻子四散而逃。他们便趁机朝桌上的佳肴一一吐口水。客人跑了一大半,盐商这才知道九袋爷的厉害,才知道自己嬲了大祸。他托街坊去向九袋爷求情。九袋爷在河码头边一棵大树下睡觉,根本不理睬。盐商无奈,只好备了两个腊猪头两坛老酒,亲自去谢罪,还通过街坊拿钱买通了一个七袋,也就是级别仅次于九袋爷的丐头,从旁撮合。戴世清这才微微睁开眼皮,恨恨地说天气好热。盐商赶快上前给他打扇。戴世清一个哈欠喷出来,挥挥手,说我晓, 他意思很含糊。但盐商讨得这句话已经不易,回到家,竟然发现叫花子们已经散去,只剩下四个自称是五袋的小丐头,围一桌酒肉海吃,也算是留有余地,不过分。盐商笑着说吃吧吃吧,亲自为他们斟酒。流丐进退有序令行禁止,戴世清做到这一点当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据说原来的九袋是一个江西跛子,勇武过人,一根铁拐棍在丐帮里无可匹敌。但此人心黑,收取的袋金太重,划定丐田的时候好田尽归他侄儿,也就是说,油水足的地段从不公平分派。当时位居七袋的戴世清忍无可忍,终于在一个黑夜,率领两个弟兄将其乱砖砸死。他当了九袋之后主事比前朝公道,重划丐田,肥瘦搭配,定期轮换,让每个人都不吃亏,都有机会到大户“涮碗”。他还规定帮内人凡有病痛,不能下田的时候,可以吃公田,到他那里支取一定袋金,这更使帮内人无不感激。 九袋爷有了道台送的匾,还在长乐街买了一处四厢三进的青砖豪宅,放贷收息,收了四房老婆。他当然不用天天去讨饭了,只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才亲躬,在街上走一轮,算是身体力行与手下打成一片。他这样做似乎有点多余,但知情人知道,他不讨还不行,据说十天半月不讨一讨饭,就脚肿,而且只要有三五天不打赤脚,脚上就发出一种红斑,痒得他日夜抓搔,皮破血流。

      他最重视大年三十讨饭。在每年的这一天,他拒绝一切宴请,也不准家里生火,强令四个老婆都脱下绫罗丝棉,一律穿上破破烂烂的衣衫,每人一个袋子或一个碗,分头出去讨。讨回来什么就只能吃什么。女儿铁香还只有三岁的时候,也在他打骂之下,哭哭泣泣地随他出门,在刺骨的风雪里学讨饭,敲开一家一家的门,见了人先叩头。他说,娃崽不懂得苦中苦,以后还想成人?他又说,世人只知山珍海味,不晓得讨来的东西最有味。可惜,实在可惜。他后来被共产党定为“乞丐富农”,是因为他既有雇工剥削(剥削七袋以下的叫花子),又是货真价实的乞丐(哪怕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只好这样不伦不类算了。他一方面拥有烟砖豪宅四个老婆,另一方面还是经常穿破衫打赤脚,人们得承认这个事实。他对此很不服气。他说共产党过河拆桥,刚来时还把他当过依靠力量。那时候清匪反霸,一些散匪四处逃躲。戴世清配合工作队,派出叫花子当眼线,留意街上来往的可疑分子,还到一家家去“数碗”,也就是借口讨饭其实暗中注意各家洗碗之多少,从而判断这一家是否增加了食客,是否暗藏着可疑人员。不过这当然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戴世清完全没有料到,革命最终也革叫花子的命,竟把他当作长乐街的一霸,一索子捆起来,押往四乡游斗。他最终病死在牢中。据他的难友们回忆,他临死前说:“大丈夫就是这样,行时的时候,千人推我也推不倒;背运的时候,万人抬我也抬不起来。”《马桥词典》是小说,九袋爷不过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虽说这故事好看,但不是事实吧,世间万物并非非黑即白,你只看到此人的黑却忽视了白,要知道无论多富强的国家都会有乞丐,而乞丐本身是一个社会的阴暗面,因为通常跟穷苦联系在一起,这种人一般是犯罪的高发人群,但是这种人群一旦有了组织有人管理就变得大不一样了,也许组织者会干些见不得人的违法逻辑的事,但好过一大群目无法纪的穷凶极恶之徒散晃在你身边,这也是为什么各国无论发展的如何都存在着黑社会的原因

  5. 一成说道:

    丐帮分为净衣派和污衣派,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事实上,丐帮的原始形态还是很单纯的,就是一个叫花子组成的帮派,从社会学的观点来讲,这应该是一个流民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但是,这种社会组织的纯粹性很难持久保障,除非它始终无法发展壮大,只要它发展了,就要面对自身成分的复杂化。丐帮无疑是一个例子,一方面,它发展壮大,声望快速攀升,吸引了众多江湖豪杰加入,另一方面,它也因为这些人的加入,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但问题随之而来,越来越多并非“职业乞丐”的人加入丐帮,而且这些人在加入丐帮前就普遍有着较高的声望,能力也很强,必然会在帮内形成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原有的“职业丐帮弟子”又会怎么看待他们?在我看来,对这股新势力,丐帮的“老人”免不了又爱又恨。先说“爱”,作为天下第一大帮,其组织运作不仅仅需要机制,还需要金钱——丐帮平时行侠仗义,国难当头时还要抵抗外侮,所需要的资金不可能只靠乞讨得来,如果有一批身家丰厚的江湖大豪加入,“带钱带枪又带人”,丐帮自然很欢迎。而在江湖中混,处理各种纠纷,光靠丐帮弟子也很难面面俱到,有些场合也需要那些江湖大豪的人脉,这就好比企业想做好,就得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光有技术型人才不行,光有营销人才也不行。但新势力的到来无疑会分化原有的权力和利益,“恨”也由此形成。于是,两大派系就此形成,泾渭分明。代表固有势力的是污衣派,都是以乞讨为生的乞丐,而代表新势力的则是净衣派,“除身穿打满补钉的丐服之外,平时起居与常人无异,这些人本来都是江湖上的豪杰,或佩服丐帮的侠义行径,或与帮中弟子交好而投入了丐帮,其实并非真是乞丐”,而且,他们还会因为彼此的“斗争需要”,继续扩大自身势力。而丐帮偏偏又有着较为独特的组织特性——它的老成员都是乞讨为生的叫花子,这些底层人物和那些似乎从不缺钱花的江湖豪客之间,天然就存在着一条观念上的鸿沟,正如书中所说,“污衣派严守帮中戒律:不得行使银钱购物,不得与外人共桌而食,不得与不会武功之人动手。两派各持一端,争执不休。”作为丐帮帮主,协调两大派系的关系绝对是第一要务,不然的话,丐帮很有可能会出现分裂局面,这个责任是任何一任帮主都担待不起的。洪七公无疑也为此做出了努力,他“为示公正无私,第一年穿干净衣服,第二年穿污秽衣服,如此逐年轮换,对净衣、污衣两派各无偏颇。”净衣派和污衣派的纷争,表面上来看是丐帮的形式之争——净衣派不愿行乞,而污衣派则坚持靠乞讨为生,坚持履行帮规。但从深层次来看,这场内部斗争并没有那么简单,可以说是丐帮的路线之争,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丐帮究竟是属于谁的帮派?对于净衣派来说,“丐帮”二字其实只是一个身份符号,代表着正义、天下第一大帮、弟子遍天下这几个元素,“头顶丐帮光环,出门办事方便”,应该是许多人的心声,如果维持现有格局不变,把“丐帮”二字换成“净衣帮”甚至“阿猫阿狗帮”,恐怕他们都不会反对。而污衣派则强调“丐帮”的内在本原,认为这就是一个属于乞丐的帮派,净衣派那种大鱼大肉、锦衣华服的生活,已然脱离了丐帮的本质。

    一有路线之争,领导就很头痛,决策本来就有风险,内部分歧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对于不爱管事的美食家洪七公来说,这场路线之争就是个灾难,严重影响他的情绪。按照心理学的观点,人的情绪一低落,行动就容易反常,比如胖人会茶饭不思,衣带渐宽,苗条姑娘会拿着包薯片不停大吃,化悲愤为食欲,而像洪七公这样的美食家,一郁闷起来,吃东西时就不太畅快。但也正因为洪七公的茶饭不思,使得丐帮内部的天平发生了倾斜。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洪七公一手托着腮帮子做思考状,一手捂着肚子试图慰藉空空的胃,嘴里念叨着“美食家没胃口,就好比男人没有腰,麦当劳没了汉堡包”,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没胃口已是如此痛苦,有胃口却只能乞讨残羹冷饭充饥, 岂不是更痛苦?——一个美食家是不适合担任丐帮帮主职务的,丐帮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人。事实上,也正因为洪七公的这项个人爱好,丐帮的路线出现了重大变化——乞讨不再是丐帮弟子的“唯一行当”,净衣派真正成为了与污衣派并驾齐驱的一股势力。在这场博弈中,最后的结果看似是双方平等,但污衣派无疑是输家——污衣派原先是丐帮的全部,现在却要和净衣派分庭抗礼,等于股份从原来的100%变成了现在的50%,缩水一半;而净衣派却是从零开始,虎口拔牙,拿到了50%的股份,绝对大赚特赚。

    在我心目中,金老很牛,但最牛的不是他营造的大江湖,而是那些看似信笔游疆、却经得起推敲的细节。比如《射雕》中的丐帮构架,“帮中四大长老中,净衣派虽占了三人,但中下层弟子却是污衣派占了大多数”,这无论是从社会学还是管理学角度来看,都无懈可击,合情合理。小时候读《射雕》,我未曾留意这个细节,只是觉得唯一的污衣派长老鲁有脚势单力薄,很可怜,后来才琢磨出这里面的玄机,忍不住击节叫好。首先,为什么净衣派作为后来者、新势力,反而能在四大长老中占据三席?这显然和净衣派的人员成分有关,净衣派“本来都是江湖上的豪杰,或佩服丐帮的侠义行径,或与帮中弟子交好而投入了丐帮”,都等于是丐帮在急速扩张过程中吸收的人才。这就好比一个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才,企业越壮大,对人才的要求就越高,而中后期加盟的人才因为起点较高,往往可以在短期内成为中层乃至高管。丐帮同样如此,尽管净衣派均非元老,但加入丐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江湖声望,在帮内的话语权也超过了普通弟子,而且由于他们自身素质较高、见多识广,具有一定江湖斗争经验,所以政治眼光肯定超出乞丐出身的丐帮基层弟子,在短期内形成派系,并扶持出三个长老,也是情理中事。而与此相对的,是在丐帮的中下层弟子中,污衣派占了大多数——净衣派是丐帮中的精英团体,综合素质较高,每个人拎出来都有点背景,但其劣势就是人数少,毕竟,他们都是以个人名义加入丐帮的。而按照天下乞丐多属丐帮的说法,丐帮的基石就是污衣派。金庸只用了“帮中四大长老中,净衣派虽占了三人,但中下层弟子却是污衣派占了大多数”这么一句话,便营造出了丐帮的内部体系,而且这个构架十分符合组织学,告诉了我们话语权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离开了大多数人,活就没法干。如果要我总结丐帮的内部权力体系,我会说:净衣派作为少数派,掌握了较多的话语权,但它并不具备颠覆污衣派的力量,因为污衣派代表着基层人员的声音;而在权力高层,净衣派占据了3/4的席位,但污衣派的唯一代言人鲁有脚排名最为靠前,前者人数占优,后者权力最大,从而形成均势。事实上,金庸也确实这么写了——“在四大长老之中,他却对鲁有脚最为倚重,若非鲁有脚性子暴躁,曾几次坏了大事,洪七公早已指定他为帮主的继承人了。”——摘自叶克飞《金庸政治学》

  6. 纽太普说道:

    我们丐帮是穷人的队伍,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污衣派有群众基础,更有利于保持丐帮艰苦朴素的作风和理想主义色彩,团结众多中下层帮众。但缺点在太原教旨主义,对社会贤达缺少吸引力,严重阻碍了丐帮吸收人才,扩大影响,进一步发展。净衣派掌权用事,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干净起来,污秽腌臜不是丐帮精神,甚至认为只要能代表侠义精神的发展方向,不管是不是乞丐,谁都可以加入丐帮。时间久了,丐帮的大政基本被富贵名流垄断,广大中下层帮众逐渐边缘化。大家还是管它叫丐帮,但大家都知道那不是真正的丐帮了。丐帮最初的污衣并不是刻意为之的派别,而之后的“污衣派”其实是特定历史时期下的产物。污衣派的存在在丐帮的漫长历史中并未占据太多时间。全体污衣:买不起丐帮刚刚成立的时候是不存在什么“污衣帮”的概念的。所谓丐帮,便是乞丐的帮派。乞丐可以说是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属于那种“若不自助,无人助之”的族群。因此,结成一定程度上的松散的利益共同体,在遭遇外来欺压的时候共同反击,在遇到难以应对的困境(对身边无钱,无房可住的乞丐来说,遇到困境的机会很多)时获得帮助,对乞丐而言是很正常的。如洪七公所说:“我们要饭的受人欺,被狗咬,不结成一伙,还有活命的份儿么?”另一方面,乞丐本身占用的是人们的“爱心资源”,而这种资源是有限的——太穷的地方,自己都过不了日子,自然没法给乞丐太多钱;足够富裕的地方通常都是市中心,乞丐能够存在的空间有限。因此,任何时候,一个要饭的如果踩到了他人的地头上,都有可能占用了他人的资源。而丐帮的出现,意味着加入帮派的乞丐比没有加入帮派的乞丐,在资源的占领上有了太多的优势。到最后,没有加入丐帮的乞丐要么就选择进入帮派(要进入帮派并不容易,只有较为强壮、厉害的乞丐才能加入),要么就被帮派驱逐出领地。长此以往,帮派不断获得更强的成员,对地头的控制也变得更强。在这个阶段,所谓“污衣”,并不是丐帮弟子的制服,而是不得已:没有干净衣服穿,或者穿了干净衣服就讨不到钱。逐渐洁净:有钱了
    随着帮派的成形,必然带来的第一个现象就是乞讨的效率高了——由于规模化效应,乞讨的现金流被更好地汇总再分配,达到的结果就是丐帮作为一个帮派,拥有了产业的累积。
    从《天龙八部》中就能看出来,乔峰作为丐帮帮主,在酒店中是有银钱可使用的(第一次和段誉喝酒,就给了酒钱)。而且,乔峰的穿着打扮与乞丐毫不相似,以至于段誉完全看不出他与乞丐有何联系。同时,丐帮的副帮主马大元有屋子可住,有美女老婆可娶,显然也不是什么穷光蛋。在这个阶段,丐帮其实已经是一个完全的帮派性组织,和传统意义上的乞丐有着巨大的差别。。衣污衣都是政治天龙八部的故事发生在北宋,而到了射雕、神雕的南宋,则出现了一个反常的状况:丐帮的净衣派、污衣派分立,而污衣派甚至采取了比北宋时期更加原教旨主义,也更加严苛的行为规范。按照《射雕英雄传》所说:“净衣派除身穿打满补钉的丐服之外,平时起居与常人无异,这些人本来都是江湖上的豪杰,或佩服丐帮的侠义行径,或与帮中弟子交好而投入了丐帮,其实并非真是乞丐。污衣派却是真正以行乞为生,严守戒律:不得行使银钱购物,不得与外人共桌而食,不得与不会武功之人动手。”如果按照这个规范来说,北宋时期的帮主乔峰,既用银钱买酒食,又和段誉同桌共饮,显然是不符合帮规的。这是一件非常反常的事情:一般来说,一个帮派在扩大之后,其帮规通常会变得更加世俗化、普适化,以适应并欢迎更多帮众的加入。而在这里,却出现了“污衣”——“净衣”——“污衣”的历史性倒退。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政治性的。首先,丐帮的主体仍然是讨饭的乞丐,丐帮即使成为第一大帮,但其原初性的使命,也就是“乞丐联合会”,并没有消失。身着污衣、乞讨为生的丐帮弟子仍然是丐帮的主力军,他们可能武功低微甚至绝大多数没有武功,因而并没有被我们所关注。而另一方面,新加入丐帮的“净衣派”则处在一个相对微妙的位置:一方面,他们的人数较少,同时又在武功、见识上居于更高的地位;另一方面,净衣派本身并不是乞丐,他们做出的决策很难以大多数乞丐的利益为出发点。因而,他们的存在,其实令丐帮成为一个与“丐”关系不再那么明显的,普通的帮派。射雕时代的丐帮就是非常有特色的:四个长老里,有三个是净衣派;而普通弟子中,污衣派占了绝大多数。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对于底层乞丐来说,净衣派毫无疑问是无法引发他们的共鸣与拥戴的。因此,污衣派的领袖就必须以“污衣”作为自己号召部下的卖点。而不用银钱、不能和人同桌共食、甚至只能吃冷菜冷饭、不能购置产业,这些严苛的规定,可以将任何净衣派的人筛选出去,留下“根正苗红”的污衣派成为利益共同体。同时,这种严苛的、近乎宗教教条式的,对人身生活的规范与束缚,事实上也让“污衣派”的乞丐们失去了任何与主流社会接触的机会——你无法想象一个必须乞食、不能用钱的乞丐,要怎么和其他人进行社交。这些乞丐们只能够在自己的团体内团结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水泼不进的组织。因此,污衣派的领袖必须推广比以往更加严苛的规范,才能够让污衣派团结起来,给自己带来一股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力量。从神雕侠侣当中就能看出,尽管黄蓉代表的是洪七公,而洪七公属于污衣派,但在净衣派力量遭到严重打击之后,丐帮对污衣派的帮规也逐渐废弛。黄蓉不再需要半年穿污衣,半年穿净衣,而耶律齐除了被唾吐之外,几乎没有和“丐”有关的生活方式。到了倚天屠龙记的时代,丐帮的净衣污衣之规更不重要了,陈友谅的衣服就浆洗得干干净净,也照样能做长老。所以,结论就是:丐帮最初的污衣并不是一个刻意为之的派别,而之后的“污衣派”其实是特定历史时期下的产物。

  7. 魁星说道:

    射雕里面和武装贵族女子合谋杀死欧阳克的阴谋的,加入帮派有一定产业势力了只能通过特定仪式表示没有脱离原来的阶层,欧洲天主教是阉割才能读书识字,全世界只有同样阉割的才能读书听懂你的哲学意味了,没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如果回归金庸的文本来分析,根本说不通。像鲁有脚那样的,一身高强的武功。不去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非得要饭,他有瘾啊。个人也许有瘾,严君平还算半天命就上板儿歇业看《老子》呢,但鲁有脚的武功也必然也是跟上辈学的,从《天龙》的汪剑通那儿起,一辈儿如此,辈辈儿都如此,就不正常了。这无非是金庸小说里一贯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世界观的又一次延续而已。他需要一拨好人和一拨坏人来制造矛盾冲突。有时你想想金庸本人的出身,看看他的政论文,你就后心发凉。他怎么能狠的下心在小说里营造这么一个世界观。梁羽生写的人物,从封顶儿的张丹枫到杵窝子唐晓澜,总有点自我投射在里头。啊,总是文人阶层出身,不愁吃穿,素质很高,一个佳公子的形象。
    金庸一点都没有。令狐冲,破衣落梭一个浪子,文墨不深。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彻底的无产阶级。然而奇怪的是即使没遇上任盈盈,也总不缺钱花。在金庸的小说里的文人,差不多都脱胎于明清的缙绅阶层,还是丑化了的,是个原罪群体。差不多就是神雕、射雕里的地方官员那种形象,要不就是杨康、慕容复(金庸跟表哥的仇怨……),最好的也就是陈家洛那个操行的。段誉算是万中无一。然而天龙里说,段家以江湖礼仪接待武林朋友,不以帝王身份自居。一个人得活的多理智,才能为了迎合读者口味这么一如既往的骂自己出身的阶级啊——然而唯独给给自家祖先大大的洗了一次地。金庸是个很渣的人,不愧是查嗣庭裔孙。
    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堂堂海宁查家后裔,他不可能不知道真实的历史是个什么样子。
    我们说对于金庸来说,回避“令狐冲哪来的钱买酒喝”“萧峰出手何以如此阔绰”这种问题,是个大问题。因为他是查良镛,不是沧月、安意如。他不可能想不到这个问题。他写小说,跟真实的自己泾渭分明,没有一点理想的寄托,只有一个单纯的目的:卖钱。
    观众爱看什么,易于理解什么,他写什么。但他不像之前的武侠小说家,有一种自卑感。觉得文人沦落到写“小说家言”卖钱,就只谈风月,不涉及宏大叙事。他不然,整天家国天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就很有点立牌坊的味道了。你看王度庐,有北京北城儿的旗味;看宫白羽,有江湖味儿;看李寿民,有方外味儿;结果这帮人穷的穷老的老死的死,归结的遗产被金庸继承了。看金庸小说,有中宣部味。金庸小说里的三观,完全就是大陆中学历史教科书。矮化历史的尖兵。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不但逻辑自洽,而且高度形象化的,不但形同信史,而且比信史杀伤力还大。你想一想,八零后的童年,也就是九十年代,有很多武侠剧。《莲花争霸》啊,《灵小不懂》啊,什么的。所有这样的电视剧,世界观是谁给奠定的?金庸。上上下下几代人对于历史上封建社会的想象,而且是方方面面,具体而微的想象:官府(代称:六扇门)、妓院(代称:怡红院)、富人、穷人、文人、僧道的形象,可以说完全是金庸塑造的。大写的反智主义,自带小刀会序曲的BGM。官府就是昏庸无能的代表。而且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是一体的,行动方向是一致的。政是下县的。妓院就是花钱睡女人的地方。文人一般是穷酸。当遇到绕不过去的东西时,他就一样YY一个民间的大侠来替官府守襄阳。很可怕。你说他写东西卖钱干什么呢,就为了把《明报》做大。养着他自己写政论。风气偏左他偏右,风气偏右他偏左。年轻时不妨玩一玩博个一肚皮不合时宜的名声,到老了向高层一献媚。为什么邓小平把金庸接纳进来呢。因为中宣部真没他这么有才的。相比起他对民众历史观的塑造,朝阳神教这些东西都是小意思。噱头。这就叫机会主义头子改也难。

  8. 王建雄说道:

    如果把丐帮比做伊斯兰教,污衣派是伊斯兰教中的瓦哈比,原教旨主义色彩浓郁,严格遵守古兰经,固步自封,我永远是对的,你要是不认同我,那你就是敌人,安拉胡阿克巴BOOM!!!净衣派是伊斯兰教中的精英层和进步势力,受教育程度和经济地位较高,有点看不起愚昧的瓦哈比。在基本认同伊斯兰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渴望变革,希望与外界交流。污衣派,只有污衣派,才是建设丐帮的基础。而净衣派,说的也很清楚,有些是仰慕丐帮,有些是上层的转变(当然口号上还要高举艰苦朴素的丐帮作风)。所以,污衣派存在的意义,在于为丐帮提供了雄厚的基层力量和后备力量,一旦天下有变,冲锋陷阵的还得是低辈的弟子。襄阳城守护着的丐帮弟子,怕是污衣派居多吧;而陈友谅加入丐帮,看重的也是这些污衣派弟子的资源。精英的少数派,和团结多数派,是丐帮二元制的根源,某种意义上,也是不可消弭的。一个国家分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呢,假设国家真的有统治者、被统治者,其中被统治者没多少钱财消费吃喝,那与之相比有吃有喝的统治者,真的会有人选做被统治者吗?被统治者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信仰吗?《巴黎圣母院》里就有哦,而且那里的丐帮差点把一国之主都给剁古龙在 欢乐英雄 里提到:丐帮以前又叫穷家帮,据说第一任帮主姓“查”。乞丐大多属于丐帮,也就是俗称的穷家帮,他们用的短杖,通常都叫做打狗棒,这名字据说是昔日一位姓查的帮主起的–《欢乐英雄》看过李幺傻的,中国式骗局,再结合自己遇到过的那些乞讨者。。啧啧 完全颠覆我看电视剧看小说以为丐帮是正面形象!简直可以说先崩后问!没有冤假错案了!一般来说,武侠小说中中原大派,在明面上的首推少林,所谓天下武功出少林嘛,但是暗中运作规模庞大的恐怕首推丐帮了,少林是名门正派,甚至国家都承认的,这个正史中多有记载,而丐帮则是秘密结社,国家不但不承认,恐怕找到机会还要打压,自然不会记载在正史中,但是搜寻稗官野史,还是可以找到些端倪。话说故宋绍兴年间,临安虽然是个建都之地,富庶之乡,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曰“团头”,管着众丐。众丐叫化得东西来时,团头要收他日头钱。若是雨雪时,没处叫化,团头却熬些稀粥,养活这伙丐户,破衣破袄,也是团头照管。所以这伙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如奴一般,不敢触犯。那团头见成收些常例钱,一般在众丐户中放债盘利。若不嫖不赌,依然做起大家事来。他靠此为生,一时也不想改业。只是一件,“团头”的名儿不好。随你挣得有田有地,几代发迹,终是个叫化头儿,比不得平等百姓人家。出外没人恭敬,只好闭着门,自屋里做大。虽然如此,若数着“良贱”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为贱流,到数不着那乞丐。看来乞丐只是没钱,身上却无疤瘢。假如春秋时伍子胥逃难,也曾吹箫于吴市中乞食;唐时郑元和做歌郎,唱莲花落,后来富贵发达,一床锦被遮盖,这都是叫化中出色的。可见此辈虽然被人轻贱,到不比娼、优、隶、卒。如今且说杭州城中一个团头,姓金,名老大,祖上到他做了七代团头了。挣得个完完全全的家事,住的有好房子,种的有好田园,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真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放债使婢;虽不是顶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那金老大有志气,把这团头让与族人金癞子做了,自己见成受用,不与这伙丐户歪缠。然虽如此,里中口顺,还只叫他是团头家,其名不改。金老大年五十余,丧妻无子,止存一女名唤玉奴。那玉奴生得十分美貌,怎见得?有诗为证:无瑕堪比玉,有态欲羞花。只少宫状扮,分明张丽华。

  9. 言少说道:

    在拥有健全的法制 政治制度的国家里 ,或者说 在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能保证“正义”意志贯穿于每个国家公民的时候,不可能出现“正直的侠客”这种概念,中国从来没有成为过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 包括今天的中国 这种东西这么流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种武侠精神是愚昧时代的文化产物 为什么中国人这么喜欢复古 封建社会残留的文化遗毒还在影响大众,金庸作品的最大问题就是 里面的人物不够理性 经常为一点鸡皮蒜毛的小事闹人命 我们是不是可以和时下社会的一些现象联系起来?金庸作品教人思考了吗?没有 只教会人行使自己感情的自由 并且贯穿到意志 而且行动 可以为一两句口角动刀子 打群架。这是一群幼稚园的儿童才会有的现,中国的武侠和老外漫画电影里的侠,差别很大。老外所谓的侠,多半是维护统治次序的,中国的侠,多半是颠覆统治次序的,金庸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得很泛,也很空,但空话好像总是正确的——–至少他小说的“书剑恩仇录”、“天龙八部”里,国和民的利益不是一体的,于是到底为国还是为民,成了一个问题。美国的侠 是帮助维护法律覆盖不到的地方 而中国的侠 则是在没有法律的前提下 任意贯穿自己的意志 经常包括和政府作对 两者不是一码事情,武侠文化,特别是中国的武侠文化,其实是千年人治社会的产物;这点和老外漫画侠客人物死守规则不轻易破坏规则甚至有些迂腐成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华夏武侠可以是入罪杀人,所谓人人得而诛之的邪派和杀人有理的正派。。。。超人抓了一千次LEX却从来没下死手,过去不明白,现在有些理解了,金庸的小说里根本看不到法律这个东西 在非常多的武侠电影里也看不到 所谓的正道邪道全是部分人道德审判的产物 好像古代中国人理想中的社会次序,金庸小说告诉我们的事实是:“道德可以杀人”很多武侠小说 电影里的所描述的侠客们的社会状态—-完全自由-类似于道家思想里的某种状态,但是又夹杂了儒家思想的道德审判水浒传算是典型的侠文化小说的代表吧 当然 那里面的侠客的作为主要是推翻目前的社会次序,蜘蛛侠则是侠客利用自己的能力帮助维护法律完善不到的地方中国很多侠文化的小说电影里 侠客的对立面都是贪官 政府,而国外侠客的对立面大都是犯罪势力,在法律能得到贯彻的情况下 自然会有法律来审判郑屠 鲁智深救弱女子算是侠文化里的“打抱不平” 但是法律并不能很好的执行 因为郑屠实际上是和官府一体 但这只是整个社会平民生活的一个缩影 侠客们的行侠仗义实际上就是要推翻目前这个社会次序,看看超人 以超人为代表的侠文化就是避免一些不可避免的灾祸 比如 救援不是因为这个社会次序引导的灾祸 –比如飞机失事 ,很可能是意外事故 。在就是 人并不是天性向善 人出生了就注定有些人会走上邪道 成为犯罪分子,而犯罪分子在伤害其他无辜时超人的存在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 (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都必定会有罪犯的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社会次序出了问题,中国要彻底转变为现代国家 需要将一些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文化产物彻底清除 那里面数不尽的糟粕思想 比如 三国演义 作为战略家 它可以作为参考的资料 但是作为普通人 它只会教你怎么样尔虞我诈 怎么样欺骗别人,以超人为代表的侠文化就是避免一些不可避免的灾祸 比如 救援不是因为这个社会次序引导(或者说法律存在下的漏洞)的灾祸 –比如飞机失事 ,很可能是意外事故 。在就是 人并不是天性向善 人出生了就注定有些人会走上邪道 成为犯罪分子,而犯罪分子在伤害其他无辜时超人的存在是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 (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都必定会有罪犯的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而不是社会次序出了问题(或者说法律出了问题),其实武侠小说要超越金庸也不难 首先得情节编织好 侠客作为维护法律而存在 比如 一件怪异的凶杀案 或 一个有某种超能力的杀人犯 以**的能力无法找到真凶或者无法对方他 那么此时侠客就有所作为了 而不是金庸那种侠

  10. 青铜风铃说道:

    金庸作品教人思考了吗?没有 只教会人行使自己感情的自由 并且贯穿到意志 而且行动 可以为一两句口角动刀子 打群架。这是一群幼稚园的儿童才会有的现象谁跟您说小说要教人思考,的??中国的武侠和老外漫画电影里的侠,差别很大,老外所谓的侠,多半是维护统治次序的,中国的侠,多半是颠覆统治次序的,您知道西方最著名的侠客小说之一达达尼昂三部曲不?好吧,您至少知道《三剑客》吧?《佐罗》?罗宾汉?金庸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得很泛,也很空,但空话好像总是正确的——–至少他小说的“书剑恩仇录”、“天龙八部”里,国和民的利益不是一体的,于是到底为国还是为民,成了一个问题。《天龙八部》末尾萧峰为了宋朝百姓免受战祸而死,都那么浓墨重彩写了。您确实读过您提的这个茬?其实武侠小说要超越金庸也不难 首先得情节编织好 侠客作为维护法律而存在 比如 一件怪异的凶杀案 或 一个有某种超能力的杀人犯 以**的能力无法找到真凶或者无法对方他 那么此时侠客就有所作为了 而不是金庸那种侠您是在说各类国产刑侦剧么?两个提议。说Fiction=虚构的文学作品。虚构的虚构的虚构的虚构的虚构的虚构的虚构的。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纳博科夫《文学讲稿》。说起来三个火枪手的三观那时候让我看得一愣一愣的。从这上来看还是金庸好一点,因为我没看过。金庸小说没有教人思考的意思是 如果你将自己置身角色 会发现这些角色没有怎么思考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纯粹是感情用事 ,句子与句子之间无逻辑关系的原因是这些是一些辩论留言 而不是一部逻辑严密的论文 这些句子只是一些观念 ,你这是一种伟大的统治者思维。你低头俯视,只想看到秩序,不想倾听心声。我国自古以来也不缺少这种伟大的统治者思维,甚至这种全盘西化的想法,在中国也不是没人想过,并且那位恰好是个超人。于是我们就有了轰轰烈烈的十年。破封建,破愚昧,打倒孔老二,铲翻孔家店。结果呢?中国要彻底转变为现代国家,需要将一些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文化产物清除,那里面数不尽的糟粕思想,比如三国演义,作为普通人,它只会教你怎样尔虞我诈,怎样欺骗别人。来自现代法制国家的冰与火之歌哭晕在地上。

  11. 哈老四国王说道:

    在周星驰电影《武状元苏乞儿》的片尾,皇帝对苏乞儿:“你们丐帮几千万人,一天不解散,我怎么心安?”苏乞儿说:“丐帮有多少人不是我决定的,是你决定的。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让百姓安居乐业,鬼才愿意当乞丐呢!” 真是这部片子的神来之笔。
    丐帮自然是虚构的,但侠客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苏乞儿说的这个道理放在侠客身上,一样适用。汉书《游侠传》里说:况郭解之伦 , 以匹夫之细, 窃生杀之权, 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观其温良泛爱, 赈穷周 急 , 谦退不伐 , 亦皆有绝异之姿。惜乎不入于道德, 苟放纵于末流 , 杀身亡宗 , 非不幸也!可见侠客在汉代就已经有了一种复杂的面貌。侠客既有温良泛爱、周济穷困的高尚,又有自甘末流、死于非命的堕落——金庸小说里的丐帮也是这样的嘛。汉书《游侠传》又说:及至汉兴, 禁网疏阔 , 未之匡改也。是故代相陈豨从车千乘 , 而吴濞 、 淮南皆招宾客以 千数。外戚大臣魏其 、 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 布衣游侠剧孟 、 郭解之徒驰鹜于闾阎 , 权行州 域 , 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 凯而慕之。虽其陷于刑辟, 自与杀身成名, 若季路、 仇牧, 死而不悔也 。故曾子曰:“上失其道 , 民散久矣 。” 非明王在上, 视之以好恶 , 齐之以礼法, 民何由知禁而反正乎 !这段话意思大概是要不是君主无道,人心散失,也就不会有侠客存在的土壤,如果有贤明的君主用礼法来约束人民,那么人民怎么会以武犯禁呢?这和苏乞儿那段话多么异曲同工。
    从这个意义上说,游侠就好比一枚埋在各个王朝金字塔底层的一枚定时炸弹,若是社会失序,自然会逼民为盗、为侠。侠客的存在,本来就不是如题主所说,是对国家法律体系的一种补充,而是在政治破败,社会凋敝时候的一种现象,也是对身处安乐环境的统治者的一种警告。而在政治清明,安居乐业的时候,中国社会是绝没有给侠客留下位置的。所以题主所举水浒传的例子,只能说明小说中的那个时代,是一个侠客的时代,而不能以此证明侠客们喜欢违法犯罪。其实这种现象并不是中国特有的。其实只要细心观察,在世界各国的传说故事里,侠客母题是普遍存在的。罗宾汉、佐罗,甚至亚瑟王的传说,都有这种侠义的精神隐现其中。而中国的侠客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身上有儒、墨、道等多种精神的混合。重名节、重信誉、重朋友、亲弱者,这其实是儒家精神。而侠客的飘忽隐逸,逍遥脱俗,又似乎有道家的影子。墨家的身体力行,接济贫弱的信条,也在多数侠客身上体现。闻一多好像说过,侠客就是堕落的墨家,墨家作为一个整体遭遇失败之后,作为个体,成为游侠就是成就墨家精神的一种选择。其实可以这么说,文人创作里侠客并非武士或者军人,也并非漫威漫画里面的超级英雄,他们的精神世界,和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并无二致,这一特点在林冲身上尤为明显,侠客在很多时候,就是有社会改造能力和行动力的知识分子,是现实生活中无力的知识分子在想象中延伸。就像中国的文人画、文人诗,在很早的时候,就脱离了实用功效,而走向了哲思和超越的道路一样,中国文人笔下的侠,尤其是作为主角的侠,要么具有清教徒一般的禁欲性格,要么具有以肉饲鹰的奉献精神,要么具有得道成仙的高人形象,而断然不会是嗜杀的武夫或邪恶的阴谋家——那就成了左冷禅岳不群了。侠客们在故事和笔记小说里的形象,也正是知识分子们心所向往而不能至的精神世界。要我说,这种精神恰恰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优秀的那一部分。正所谓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中国皇权的专制、社会控制的严密,不是每个民族都有的,但中国文化中这种天理循环、揭竿而起、敢把坏制度彻底砸碎的精神,却也不是每个民族都有的。文弱的书生们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像李白那样仗剑而行,十步杀一人,但却可以用这种方式寄托胸中埋藏的激情。在我看来,这种精神不仅不野蛮,反而高贵万分。

  12. Reek Zhang说道:

    晚清有一部武侠小说,叫《七剑十三侠》,在第一回里,它说“世上有三等极恶之人,王法治他不得,幸亏有那异人、侠士、剑客之流去收拾他。”这三等人是:贪官污吏、势恶土豪、假仁假义。这里的“异人、侠士、剑客”,是中国最经典、也是最传统的侠客形象。与之对应的,是金庸《飞狐外传》里的胡斐,他为了帮被欺压的百姓伸冤,千里追杀恶霸凤天南,只为了讨还冤死的小三子一个公道。但是他们还不是最早的侠客,因为最早的记载,在司马迁笔下的《游侠列传》和《刺客列传》里,他说游侠“赴士之厄困”,是言必信信必果的好汉。他说豫让为了报主恩,不惜一切代价,士为知己者死。“侠客”从来就没有单一的孤立的形象,墨子、郭解、豫让、虬髯客、聂隐娘、梁山好汉、三侠五义、霍元甲、张丹枫、郭靖、萧峰、楚留香……他们在千年历史的传承中,不断发展、从而不断完善了内核。打抱不平也好、报恩仇也好、扶危济困也好、除暴安良也好、为国为民(避免题主又把国和政府混淆,我用保境安民吧)也好,侠客都代表了平民百姓要求社会公正和平的强烈愿望。他们的目的,不是刻意以道德杀人(我们还有楚留香),更不是刻意与政府作对、颠覆统治秩序(御猫在哭泣)。至于所谓“任意贯彻(不是贯穿)自己的意志”(虬髯客也很郁闷)——就不要用这种字眼混赖我们有理想的侠客了。他们形象多样,隐于庙堂也好,浪迹江湖也好,他们的基本诉求,仍然是公正,是和平,我不知道这个诉求点何以出现了“不够理性”、甚至“愚昧”的解读。另外,回到金庸,金庸笔下的确虚构出了一个江湖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主角贯彻自己的道义。他为了情节的需要,弱化了政府、法律的存在,不代表真实的历史中,就沦丧了法律。他以及古龙在内的许多优秀武侠作家的小说得以流行,有很多原因,情节、文笔、思想等等,而不是观点里以暴制暴的流毒。如果你认真去浏览其他帖子,就会知道我们之所以喜欢武侠小说,真的不仅仅是因为热血而已。还是那句老话,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历史中也的确记载了侠客的存在,但多在“乱世之末流”(如史记)、多在礼崩乐坏的年(如唐传奇兴起的安史之乱时期,晚清列强时期),并不能概括中国整个社会。总之,因为自己曲解了一两部金庸小说甚至一两个文学作品中的侠客形象,而波及到“侠文化”乃至封建社会,未免太断章取义了。侠的本质是什么,就是“人”。人本主义难道不是现代社会所强调的吗?所以啊,说武侠落后了,它不落后,说它愚昧,它不愚昧。联想到前阵子的调查,天朝70%多的人愿意为国而战。所以大家其实都是侠,因为大家都是想好好生活的人。。国外的侠就更不侠了,人家本来就是“人”。batman,superman,ironman,从一开始就没有侠在里面,到底是谁在牵强附会?在流氓眼里,多大的侠客,都跟流氓似的,任何文艺作品都会给人带来影响的,就连《康熙微服私访记》都会让人盼明君,而不是盼法治。只不过武侠更严重,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不承认才要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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