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网络推手们的前世今生:微博营销被搞臭

网络推手们的前世今生:微博营销被搞臭

立二拆四与秦火火被抓搅动了新闻界、公关界,已经好久没提及的网络推手又因此重新回到大众视线。

网络推手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这个行业究竟是如何的?

网络推手的前世

2005年8月初,一个ID叫“浪迹天涯何处家”的成都网友(本名:杨军)独自驱车在四川阿坝州旅游时深入羌寨,路上偶遇当时19岁的尔玛依娜,立即被其青春清纯外表吸引,随即拍摄多张照片。随后照片刊登在tom网汽车版,之后的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这个清纯少女就是后来红透网络的天仙妹妹。随后“浪迹天涯何处家”网友也被称为中国网络推手第一人,又名浪兄。

2006年至2009年,是网络推手及网络营销行业发展的黄金时间,彼时家用电脑价格大幅下降,电脑开始逐步进入各个家庭以及大学宿舍。网民年轻化同时对于互联网又有着强烈的分享与参与的兴致。2006年以及之后的三年浪兄与立二拆四(以下简称立二)合作一共推出别针换别墅,最美清洁工等网络热点话题,在两人分开的2008年立二又独立策划了“拍卖剩余时间”以及“封杀王老吉”等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除此之外,各大“互动”公司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各种网络事件话题层出不穷,有兴趣网友可以搜索以“最”字开头的各种红人与事件,几乎都出自那几年。

网络推手一方面推人,即推各种红人,以捧人来带动其增值价值,如天仙妹妹捧红之后就带来的广告代言商演等收入。但捧人投入的时间与精力太大,并且无法保证每次必红,风险太大。于是就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各种红人,通过炒作红人植入企业产品信息,如当年的最美清洁工实为炒作某汽车品牌,拍卖剩余时间实为淘宝网推广方式。

于是,网络推手慢慢就开始完全转为企业服务,毕竟企业才是最大金主。随着企业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出格的要求屡次被提及,推广公司又迫切需要订单,于是各种无底线炒作纷纷出现。在08年到达顶峰,各种奇葩式人物红人不断涌现,细心网友可以仔细回想之前的所有热点奇葩事件与话题,无不有企业的植入。

随着与企业合作的不断密切,一些网推公司在接宣传单子的时候顺手也接下来舆论控制的单子即删帖。更有甚者,接下了恶意抹黑竞争对手的单子,黑公关也出现了。

网络推广行业的准入门槛普遍较低,笔者无数次听过从业者吹嘘自己如何了得,很大的论据都是自己从未学过相关公关知识,但依然在这个行业混的很好。年轻化,低学历是从业者的普遍现象,写几篇愤青帖就可以自称网络达人,做个斑竹就自称网络资深人士。从业人员素质过低加之行业标准迟迟未定,法律滞后等原因使得该行业成为中国最乱的行业之一。而随着网友网龄的加深,对于炒作话题有了很强的免疫力,炒作的难度不断加大。在2008年后半年,几乎所有的炒作贴在第一时间发布就会被网友看出是炒作贴,而炒作过程中为烘托气氛不断利用水军跟评,大大影响了网友的正常阅读习惯,论坛的用户体验被迅速拉低。一时间网络推广成为网友的众矢之的,口碑营销专家也成了骂人脏话。

网路推手的今生

2009年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网络舆论阵地迅速从传统天涯猫扑等bbs转向微博。而此时,也正式宣告传统靠恶意炒作慢慢走向末路。

微博过分的碎片化曾经一度让推手们无所适从。过去bbs时代,推一个热门话题有着起承转合多个节点,如同拍摄电影一般,一个话题久的话要半年以上,短的也要半个月。而微博时代,网友五分钟前转的帖子可能就已经忘掉了。

在此,不得不佩服行业从业者的智慧。在貌似穷途末路的情况下,微博大号出现了。即以营销为目的以不同内容吸引网友的微博账号。

于是,在微博领域中出现了各种微博大号,2010年底又经过多家公司介入与收购,目前市面著名的微博大号如@冷笑话精选皆公司化运营。

告别了传统的论坛式炒作迎来了全新的微博营销,微博营销也成为公关行业的新名词,各种教父也层出不穷标榜自己的微博营销理论。由于客户的性质不同,微博营销公司就要将微博大号按照行业进行细分,如娱乐类大号,财经大号,时政大号……

无论哪种大号,都必须有料,且持续放料才能持久赢得网友的注意,成为其粉丝。于是,微博出现了各种极端惊悚,极端不可思议,极端难以理解的微博,微博一时间乌烟瘴气。但换来的是动辄上百万的微博大号,以大号转发为生财工具。转发以此便宜的也在一二百元一条,多的达千元左右。微博大号一时间成了会下金蛋的鸡。

在此刺激之下,多么意想不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微博中总能看到,以此源源不断换来粉丝,当然还要自己多加僵尸粉。

我不敢说秦火火微博造谣有何经济利益驱使,但绝对有人用类似方法骗取粉丝。微博营销被我们聪明的行业从业者又搞臭了。

网络推手的将来

网络推手或者网络营销的行业肯定不会消失,这是肯定的。随着几轮的平台的洗牌,无数公司倒下,也有无数公司起来,经历历次洗牌之后行业也逐渐正规,从业者素质普遍加强。再者,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加强,网站内部监管也越来越严格,非法删帖黑公关的空间不断压缩。而此次秦火火立二拆四的被捕又预示着政府对于这个注意已久的灰色地带要加钱监管,相关法律或会出台。

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发展,微博客服,微信客服等阳光工作成为网络推广公司重要的新兴业务。

只是让笔者感到遗憾的是,立二这位在最早期引领整个行业的带头大哥最终还是没能在平台的变换中适应下来。甚至在被抓的前几天,还与前合作伙伴就几万块钱在微博大打嘴仗。实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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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文/长安君 苏航

    开始,你愤怒。

    后来,你觉得自己愤怒着别人的愤怒。

    最后,你发现自己的愤怒是场生意。

    而有些人总能找到拨动你情绪的绝佳角度。

    今天《南方都市报》一组报道,揪出了这只在背后撩拨你心弦的手。

    它有一个不那么大义凛然,又情真意切的称呼:网络营销号

    多数时候,营销大V们只操心一件事,那就是流量。

    可观的流量能带来相当可观的收入。

    这就是残酷的真相。

    而你呢?

    情绪波动之后,才恍然惊觉。

    原来一切都是套路,来去都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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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卖情绪的流量王

    网络营销,从一出生就是市场的宠儿。20世纪90年代,人们发现,营销的外延被互联网无限扩大。

    精明的商人灵敏的嗅到了气息,逐渐把精心的策划搬到了线上。

    自此,传统的广告业开始受到新媒体的冲击。

    报纸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不再是营销的康庄大道。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里,条条大路通罗马。

    过去你可能无法想象,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博客,到现在的微博、自媒体、直播、短视频,看似无心,其实每一句话都经过反复打磨,每一个画面都深思熟虑。

    刚开始你愤怒,后来就习惯了。

    手指滑到页面最底端,会心一笑:

    呵呵,原来是广告。

    越来越多的产品被搬到了线上,一键下单的快感让你不能自拔。

    任何事尝到了甜头,就必然会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人们发现,流量越多,卖得就越好。

    很简单的道理,实体商场总爱选在人多的闹市区、步行街,就一个原因——人多。

    换到线上,这个概念就是流量。

    而且比线下更更更好的是,它不受地区、时间的限制。

    商场总会下班,网络不会。南京人买不了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的东西,但网络可以轻松实现。

    聪明的商人再一次嗅到了气息,资本开始追逐流量,也就是内行人天天嘴里喊的IP。

    还记得红极一时的“papi酱”吗?

    那是一场草根与资本的集体狂欢。

    我没钱,但是可以吸引千军万马。

    我没有流量,但可以买断你。

    2016年7月11日,“Papi酱”首次直播。一个半小时,2000万人观看,打赏的收入折合人民币90余万元。

    这样的成绩惊艳了资本市场。

    虽然最后折戟,但罗振宇1200万投资“papi酱”成为一个里程碑事件。

    在人们沉浸在这个“第一网红”带来的捧腹大笑中时,资本已悄悄跟随流量改变了方向。

    流量为王的时代,贩卖商品太简单粗暴,贩卖情绪才是无上法宝。

    那一年,资本市场出现了一句新的流行语:嘿,你今天10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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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人血馒头的“聪明人”

    你一定还记得刚刚过去的江歌案。

    《局面》制片人王志安说过一句话,让长安君印象深刻:“我们希望每一次专访,都是在促进沟通,彰显理性。我们更希望,各位能够收敛起愤怒的情绪,尽量不给新闻当事人施加额外的伤害,用善意来理解这个复杂的世界。”

    王志安的初衷值得赞许,但为何舆论与此相向而行?

    不知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20年前,会以什么形式被报道出来?公众会不会如此群情激奋?

    让我们看看江歌案里赚的流量第一的人是谁——

    这些帐号背后都是精明人。

    他们知道,骂刘鑫是一件流量巨大又无比安全和正确的事情。

    而今天赚得的流量,第二天就可以成为提高广告费的筹码。

    汹涌民意没有必要去批判,那是人们朴素感情的表达。

    真正让人感觉不适的,是这些感情被一些精明人转化成了注意力经济中的一环。

    尤其是在某些文章中,这种转化是以牺牲事实、鼓吹暴力为代价的,说是人血馒头并不为过。

    营销号以错用照片、牺牲事实为代价的流量转化也引发了刘鑫的反弹。

    庆幸的是,人们已开始自省。

    《南方都市报》用了5个整版来报道这背后的利益链条,调查事实之余,是在表明一种态度:舆论不能被网络营销“情感绑架”。

    人们最朴素的正义感,不能用来被消费!

    半明半暗的网络营销,追逐利润没有错。

    但没有规则,只有生意,终究是要出事的。

    人们若只听到网络营销里铿锵作响的钱币碰撞,就不会听到别人“前方是悬崖”的惊呼。

    再往前寻溯,你也一定记得2011年的“秦火火”。

    一个秦火火,把网络推手从幕后带到聚光灯前。

    凭借无下限解放的想象力,先后虚构雷锋生活奢侈、捏造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包装暴露车模、炫富模特。

    然而“秦火火”的营销之路在2014年戛然而止。

    当年,他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后来网络营销者又盯住了民生。

    还记得那条“塑料紫菜”谣言么?尽管迅速辟谣,但在消费者中造成的恐慌仍在继续蔓延。

    造成了闽、浙、粤、苏等地紫菜产业损失惨重,相关企业保守估计,仅福建一地损失就在上亿元,并波及沿海数十万养殖户和渔民。

    虽然最终有人为传谣付出代价,但无法抹平行业的波动与社会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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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的宠儿还是深渊?

    今天,再来评价网络营销,长安君想说的是:走入正轨,任重而道远。

    说不清的界定,让人踊跃越线,但这绝非长久之计。

    它可以成为时代的宠儿,也可以成为时代的深渊。

    网络营销无罪,但它还缺两样东西——良知和底线。

    企业保持良知,政府守护底线。

    它最需要的不是限制,而是治理。

    近年来,微博、微信乃至各大客户端平台定期针对网络营销行为开展治理。

    我们手机中微信对群数量、好友数量的限制,就是为了限制朋友圈成为营销平台。

    我们当然需要借助白名单、退出机制、法律责任对过度营销的营销号进行劣币出清。

    但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底线。有了清晰的法律底线,对越轨者的追责与处罚才有附毛之皮,用武之地。

    2013年,最高法与最高检作出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应当以诽谤罪被定罪处罚。这一规定的出台,在社会造成强烈反响,“送你转发500次”成为针对谣言的网络热词。

    而作为自媒体大军中的一员,长安君也想借此明确五戒:网络营销,一戒违规违法,二戒侵害权益,三戒造谣传谣,四戒哗众取宠,五戒误导公众。

    我们无法要求网络大V一定成为公共利益的捍卫者,但却绝不允许有人借助自己的影响力违反法律、损害公共利益。

    所取者远,必有所待。

    反之,无视规则、肆意狂欢的行业一定没有未来。

    在互联网上呼风唤雨的人们,一定不难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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