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鹭:为“信息公开”点赞

昨日,国办发布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提出了解题路径: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4月6日 氧分子网)

在我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的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的公开,创造了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的条件,有利于提升行政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笔者认为, 一要通过转变观念,树立现代公开行政理念。积极鼓励公民参与政府的管理和决策事务; 二要通过创新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向社会及时、准确地传递政府的政策导向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信访服务、管理服务等信息,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三要坚持民主,推进重大决策过程公开。政府不仅应该将各类规定、决定公开发表,而且,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也同样必须接受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四要健全制度,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要以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五要加强督查,保障信息公开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经常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纠正违反《条例》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

只有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才能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力以及约束公权力的滥用,才能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

(文/回忆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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