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愁:让党员干部“不愿腐败”

 

日前,市五中院对江津区交委原财务审计科科长赵琴及其丈夫戴平作出判决:赵琴判处有期徒刑16年,戴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其不能说明来源的600万余元财产予以追缴。(《新华网》,4月7日)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骗取、侵吞公款,造成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行为可分别构成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予处罚。可面对这一严苛刑法,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视若无睹,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慢慢地沦为腐败饿狼的奴隶。

为从根本上防止腐败,最基本的手段是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就要求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起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有效约束权力、预防腐败的真正管用的反腐败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我国在防范腐败方面的立法,建设一整套预防,制约,监督体系以及事后责任追究的程序,为防腐寻找更好的法律依据。

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化建设,让党员干部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真正的做到工作透明化,这样才能让一些权钱交易无处生存,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的产生。

加强对下一代的培养,年轻人的人生观,世界观怎么样会影响整个国家的文化,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培养,对于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减少和降低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对他们的影响尤其重要,只有培养他们反对腐败的意识,才能从根本让腐败没有生存的土壤。

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提供给公职人员较高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就不会有人为了贪小便宜而失去较为丰厚的工作报酬和生活保障。

建立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的权力监督机构,权力腐败产生一般在政府机关,建立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的监督可以不受行政机构影响而独立行使自己的监督职权,这样的监督体制会比行政机构内部的监督更有效,效率更高,对权利监督也将会成为最有力的方式。

腐败是一个历史问题而不是一个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现象终究会失去市场,成为历史,到那时我国将迈进一个更高级、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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