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愁:让“离心力”腐败变为“向心力”清廉

被举报的吴康孟系建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钦堂村党委书记,其占地8000余平方米的豪华别墅及私家花园,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确系违建。(《人民网》,4月8日)

随着农村村干部工作范围逐步扩大,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少数村干部经不住利诱和不良风气的侵蚀,走上腐败之路,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

“基层干部的腐败,是最具有离心力的腐败。”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坏、危害大。遏制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显得尤为紧迫。

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当前,村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从根本上说都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因此,加强对村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村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措施。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公开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完善民主理财小组制度、村帐乡管制度、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要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的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不能个人说了算。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党内监督,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村级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切实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监督形式。不但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还可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

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形成合力,严肃查处。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最直接、情况清的优势,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把握好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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