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荣:“六条承诺”让纪检干部权力和职责曝在阳光下

“我们要公开向人民承诺,因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近日,四川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做工作报告时强调,全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四川省纪委委员带头,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向人民作出六条公开承诺,全省4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会后全部签订了承诺书。

在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活动背景下,四川纪检监察干部向全社会做出六条公开承诺,让权力和职责曝在阳光下,接受全社会监督, 向全社会传递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显示了四川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心为公、服务于民的责任心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感。

长久以来,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纪检监察干部是“执法者”,也是“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预防惩治腐败,保持党内廉洁的“安全卫士”,其权力和职责相辅相成,但却始终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这样一支强大的队伍,其内部是否明如镜、清如水、正如松?是否存在“执法而不守法、监督而不自律”?是否存在“官官相护”“走过场”“不作为”等现象?纪检监察队伍是否经得起考验,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民群众内心的确存在着种种疑问,也迫切期望着这样一种承诺。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内部必须更加纯洁,更加透明,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对的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开签订六条承诺,为广大人民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能够更好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纯洁性,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又是一块试金石,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具有党性,是否坚持原则,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可以对照六条承诺一一检验,去伪存真。

对人民群众的六条承诺是一种责任,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信念。六条承诺让纪检干部的权利和职责曝在阳光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清澈透明无遮掩,公开公正无虚假。既彰显了反腐由内而外的决心和态度,又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纪检监察制度。

(文/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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