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制度堵住“裸官”的升迁

中共中央近日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相比2002年版,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也对许多官场中令人诟病之处予以了规范。(《新华网》,3月10日)

多年来,由于内部外部各种各样环境的变化,以及干部制度特别是选官任官制度本身存在的一定漏洞,使得这一制度在发挥上述综合性作用方面,没能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还有赖于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要真正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固然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用好的作风选人用人,敢为事业用人才,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有好的制度和机制作保证。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只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制度,才能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为此,要针对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都有切实管用的制度作保障。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拓宽扩大民主的渠道,更广泛的了解民意,在把群众有序参与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从“以官选官”到“以民选官”的转变,通过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相结合来确定考察对象。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现公开、平等和竞争择优,真正做到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让所有优秀干部都能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

(文/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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