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腐败“窝案”,进入反腐“深水区”

作者:郭小鑫

一些具有地域性、集团性的“窝案”开始陆续被挖出。这也是反腐进入“深水区”的重要标志。因为,通常“窝案”牵涉的官员人数众多,其中的利益和人事关系异常复杂,一旦曝光,便会引发区域性官场地震甚至社会震荡。此外,由于封闭“小集团”内部利益的相互镶嵌、抱团和包庇,这类案件更为隐秘,查处难度也最大。(2月13日   人民网)

现在的腐败案件,基本不再是单打独斗的格局,毕竟国家在制度上的完善,已经让我们的权利分散于各个环节,这也就让所谓的“一支笔”受到了最大程度的限制,也就让我们在腐败案件中牵涉的人数是越来越多,案件的性质越来越严重,往往呈现的是一个城市,一个单位相关领导的全盘皆腐的格局。

在2013年12月28日,湖南省纪委在经过大半年低调调查之后,于这一天向社会公开揭开了震惊国人的衡阳人大代表贿选窝案及其处理结果。这一案件早在一年前就发生,而且可以堪称是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人大代表贿选案,几乎造成了衡阳市的市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全军覆没”,最终431名涉案人员受到了党纪处分,而童名谦也受到了“双开”处理。

在说说我们的中石油案,从8月王永春的落马,到后面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等其他多位中石油集团和股份公司副总级高管也先后被调查、免职,再到最后中石油前“一把手”蒋洁敏的落马,也让我们看到了央企在“窝案”上存在的空间。面对这样的腐败“窝案”,我们的国家和中纪委需要的是更多的精力和人力,否则根本不能够憾动这样的利益链接,更不能将这样的团体连根拔起,让春风的吹拂再次重生。

当中纪委的清理对象已经上升到“窝案”的查出后,就已经表示我们的反腐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真正的走入了“深水区”,这样的案件查处不仅需要的是勇气,更加需要的是承担结果的能力。曾记否,某一城市的领导在纷纷受到党纪处罚后,最终的常委会人数都未能达到法定人数,当然我们需要的是宁缺毋滥,但是也看出了中央在这一方面的决心,不会为了减少负面影响而遮盖,更不会为了所谓的面子而放弃。

纵观当下的腐败案件,可能一条线索会迁出众多的大鱼,因而笔者也希望我们的干部们不要以为抱团就可以免灾,这仅仅是你们的一厢情愿,它在中国的反腐市场上永远不可能,也永远不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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