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项规定”助力反腐倡廉建设更要“常”与“长”

1月7日,《新华网》刊登了一折关于“四川省凉山州国资委书记下基层晚餐花销1.5万”的新闻报道,引起广大网民朋友的高度愤慨。在党和国家大肆宣扬、各地党政机关切实践行“八项规定”的时代背景下,这般公开大吃大喝的行为无不让国人感到心寒。“吃喝之风”再次公然挑衅,无视“八项规定”的禁令,彰显的不仅仅是“四风”陋习的恶意滋长,更是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弊病。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进工作作风需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一年以来,各地、各政府严格律己,认真奉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努力敦促干部工作作风改变。

“八项规定”的颁布不仅是一个庄严的承诺,更加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振奋了党心、民心,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作风的信心。抓党风,促民风,效果显著,在党风、政风改善的带动下,社会风气正在好转。

然而,在“八项规定”的严格禁令下,“吃喝之风”“送礼之风”等四风陋习依然气焰嚣张,大有与“八项规定”对峙叫嚣之势。因此,加大各级个政府纪检机关的查处力度,经“常”抓、“长”期抓尤为必要。一是,抓重要的节点,把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早,抓小循序渐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时效;三是,加大惩罚问责的力度,不管涉及到谁,级别有多高,都要铁面执纪、一查到底;四是,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让违纪者脸面无光;五是,着眼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改进作风,任务繁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进程,没有休止符,它只是一个切入点、动员令;它既不是最高的标准,也不是最终的目的;它只是改进党风的第一步。反腐倡廉更需要常抓不懈,只有坚持“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才能不断地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作者: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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