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科级为何成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

作者:张雨竹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截至今年10月底,一年的时间,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12月3日 京华日报)

通过月报表比对,问题高发区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乡科级也都高居榜首,违规人数最多。为何中央明令禁止,仍然有人肆无忌惮顶风作案呢?究其原因是现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乡科级干部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已成习惯,正是抱着“天高皇帝远”的心态,才会如此地狂妄之大。

甚至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与自己无关,就算查也查不到自己头上来,认为中央抓腐败上只是一阵风,对八项规定的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够深入,才会在做事以及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

然而,乡科级成违反八项规定的重灾区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如今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不少乡镇纪委只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两个人,加上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熟人,个人感情上也不好揭别人的短,导致对乡科级干部的监督不到位。

政策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如何落地,如何达到预想的效果是关键。因此“八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相关规定问题必须持之以恒,从重处罚。要将中央“八项规定”渗入干部骨髓,应采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部门监督,“三管齐下”,强强联手。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手软,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净化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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