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之法”不应该也演“穿越”

11月26日新闻报道,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能说服家人配合政府拆迁被内部停职。

近日,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原纪检组长蒋开松被拆迁的事情弄的身心疲惫,母亲不认这个儿子,伯父想打侄儿,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10月28日在绥宁县城市建设推进大会上,他被公开宣布停职。他没想到,“株连之法”这种早已被社会唾弃的封建制度竟也上演“穿越”,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株连之法存在于封建社会,早在秦代就有“谋反者夷三族”,唐代甚至有“株连九族”的说法。但即使是在落后的封建时代,人们也尖锐的批评这种做法,迫使皇帝废除这道法律。进入近现代,株连这项野蛮的制度也早已被封存在封建时代的历史中。2010年5月,国办下发紧急通知,采取株连式拆迁或突击拆迁违法强拆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2011年6月,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并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查办“株连式”拆迁等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为何绥宁县拆迁事件对国家法律规定视而不见,非要上演“株连之法穿越”的闹剧,值得我们深思。

从某种程度来说,蒋开松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和领导,应该带头执行做出表率,加快工作的进度,对自己的家人亲属应积极劝说,配合拆迁。但这种表率不应带有强制性,更不应该通过捆绑亲情这种“株连之法”变相强拆。

面对法律,无论是群众还是政府工作人员都应先摆在公平的立场;面对工作中的困难,政府部门首先应该开动脑筋某策略,想出切实可行合法合理的办法,而不应该走投机取巧违反法律的岔路;面对错误,政府部门应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给百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者:金色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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