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兰辉精神,做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兰辉同志学习。(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

兰辉同志生前是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副县长。2013年5月23日,他在检查乡镇道路和安全生产时不幸坠崖,因公殉职。这样一组数据为我们刻画了兰辉同志“5。12”汶川地震以来的工作情形:三年里,他乘坐的车子累计行驶24万公里,平均每天跑200公里;四年内,北川未发生一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五年中, 汶川震后的五年,他周末很少休息。
兰辉同志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他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他所忠爱的党和人民的事业;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仆”的深刻内涵;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

学习兰辉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德。政治品德是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石,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跟党前进,保持纯洁的思想品质、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高尚的品行操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担当的精神,做党的群众路线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学习兰辉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蓍”,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把这份恩情铭记于心,付诸于行。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记在心间、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 要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做利民之事,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学习兰辉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务实进取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品格。要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两袖清风、廉洁从政;要时刻谨记一切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是人民的服务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检验工作的标准;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性修养,摒弃思想杂念、务实进取、真抓实干,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文/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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