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律所主任、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崛起的互联网法律新贵

互联网行业向来不乏新贵,从行业搅局者到江湖霸主,只争朝夕。

知识产权领域从来不缺新人,从无名小卒成长为专业律师,五年不足矣。

当互联网公司因迅猛发展衍生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以每年30%—50%的速度递增时,谁愿意一同分享这块“会成长的蛋糕”?

德和衡律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崛起的互联网法律新贵

文/王婷婷 来源:《方圆》杂志

当一位立志终身走专业化路径的他硬生生用近十年光阴打下市场半壁江山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感叹:寻常脚步不寻常思维,知识产权原来也可以如此趣味横生。他,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中国德和精品联盟(ECLA)知识产权团队副主任、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 主任姚克枫律师。

玩转“避风港原则”

互联网江湖,一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一切的边界正在不断地消失和产生。而影响这一变局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避风港原则。所谓避风港原则,指在著作权案件中,当网络服务商只提供存储空间或链接服务,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或断开链接的义务,否则就构成侵权。但当网络服务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删除,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当视频行业老大优酷土豆开始参与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并成为集数据公司、文化战略为一体的视频集团时,版权纠纷等问题或许依然存在。但优酷土豆始终启用一个局外的“幕后军师”,虽然偶尔不得已对外“展示”。

一般而言,避风港原则专门适用于著作权领域,尤其是信息网络传播权,除此之外暂且没有法律条文对其他民事权利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予以规制。

那么,姚克枫又是如何理解和应用这个规则的呢?因时而异、因事而议、随机应变,他用案例给了我们最直观的认识。

案例一:推翻抗辩方版权诉讼中的“避风港原则”

2013年,优酷土豆集团委托姚克枫起诉百度侵权,主张百度未经允许在手机客户端百度视频中播放优酷土豆集团享有独家权利的影视剧。

一审中,百度公司抗辩其手机移动播放的商业模式属于链接,并提供抓包公证证明链接行为,百度主张应适用避风港原则而免责。经细心甄别、比对证据,姚克枫发现百度自己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不显眼处显示了百度的网址,经过对百度视频软件反复测试,他还发现百度手机端视频播放的速度快于所谓被链网站,显然百度所使用的播放框是百度自己的播放器,并非其所称链接的第三方播放器。

姚克枫提出,此种假借链接的商业模式破坏了整个移动视频产业,百度不属于链接行为,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如果此种行为不被有效制止,将损害版权人的利益;如果百度移动端不购买版权式的播放得到法律允许,将打击影视剧投资的积极性,导致优秀影视剧的创造减少,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一审法院采纳了姚克枫所提的法律意见,认定百度不适用“避风港原则”,构成侵权。一起大规模版权纠纷案,以优酷土豆32连胜告终,成为2013年度较有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

案例二:创设性运用“避风港原则”于人格权纠纷案

2012年8月,方舟子以老罗英语培训、优酷网、土豆网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海淀法院,认为优酷网、土豆网发布的“罗永浩2012夏季北展剧场演讲”视频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姚克枫接受了优酷网、土豆网的共同委托,代理了该案的全程诉讼。

2014年初,二审公开审理。姚克枫当庭提出人格权的避风港原则,认为优酷、土豆作为视频网站,对网站海量视频不具有审核义务,亦无权干扰视频传播,优酷、土豆无法用司法标准来对网站海量视频进行一一评判,对于存在的视频,即便接到删除通知,但在未经司法认定视频存在侵权前,优酷、土豆也有权不删除。

二审法院采纳了姚克枫的观点,确认优酷、土豆视频网站对涉及肖像权等人格权在内的权利,未经最终司法确认前不具有审核和删除义务,判令优酷网、土豆网胜诉。

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方舟子人格权案终落帷幕,而姚克枫创设性将“避风港原则”运用到人格权纠纷案件中,使得同类涉及人格权纠纷的网络视频案件,将不再无章可循,且从司法上对将视频网站拉入诉讼起到一定的阻止作用,避免使网络平台被无限追责。

据姚克枫知识产权团队成员透露,“优酷土豆上市以前,双方即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至今仍在延续合作。除此之外,互联网圈内很多企业都和我们关系密切,风雨同行。”

对案件的独特审视视角、深厚的专业学识,超越常规而不脱离法律框架的思维,姚克枫用实力为自己职业生涯设计出“最美的名片”,业务量更是随着客户的口碑相传节节攀升,比如中国首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首例地产代理行不正当竞争案、首例教育培训业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首例视频网站名誉权纠纷等案件均出自他手,被业界美誉“互联网法律纠纷的首选代理律师”。

攻伐“知识产权市场”

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对战引发系列知识产权诉讼,包括版权之争、商标之争、不正当竞争、专利纠纷,甚至经营者集中的主动申报与反垄断审查,企业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多变,催生出律师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同时案外的商业因素难以避免参杂其中。

“作为律师,我极少考虑企业在案件中是否应当进行商业上的宣传或其他非案件目的,但诉讼中,我偶尔也会因为对方的主动挑衅采取防御反击。”姚克枫解释说,律师追求的是案件过程与结果,但如果对方发出这个信号我不予反击,难免给客户留下“你很专业,但你没有完全的理解和照顾公司利益”的印象。更多律师解读:www.yangfenzi.com/tag/lvshi

姚克枫最近代理了360起诉百度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现场视频直播,质证阶段法官同时问双方律师“为什么百度会有涉案行为?”。百度辫称;“因为百度推出一款百度杀毒产品,为了不被360打压才有此行为。”一个诉讼案件的公开开庭,却引来百度律师当庭对百度杀毒产品的宣传和对客户产品的攻击,姚克枫意识到这点,立刻回应说:“百度所采用的涉案诋毁行为,正是因为360推出360搜索后改变了搜索格局,百度惧怕失去搜索龙头地位,才有此违法行为”……

当然,姚克枫也提到,“我不会利用案件去为企业的公开宣传服务,但会在案件中考虑社会平衡的利益。如果一个诉讼案件发生,即便我是一个合法方,也会在诉讼较量中充分考虑假设案件一味追溯责任,在司法上有了定论,社会效果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更加激化矛盾?这也是知识产权律师需要斟酌的职业盲区。”

除此之外,知识产权诉讼中争议焦点的辩论,往往需要律师在庭审当中随机应变,这与实践经验直接有关,与专业能力关系较远。当对方律师抛出法律框架之外的商业议题,庭内交锋如何迅速反击、庭外媒体采访如何释放信息,都需要律师花一定的案外时间多做功课,比如研究客户最近动态,它的产品和商业模式。

“我的第一专业是北京理工大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属于研究导弹和火箭的航天类尖端专业。理工科的学习时间很紧张,但它带给我的思维方式、逻辑能力以及对新技术永远充满的好奇心让我在法律从业中受益匪浅。我想要创新、喜欢钻研新产品新技术,我好奇这些产品是怎么被研发出来的,他们如何改变了行业等,一种自发的天性。当一个新技术问世、一个社会热点出来,我会迅速组织团队成员一起研讨,分析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方向。对产品的高度敏感和预先筹谋,让我们可以最快速度为客户提供最精准的服务。”姚克枫娓娓到来,“或许这也算我们一个优势,对产品的关注和理解比其他律师多走一步,由此赢得了互联网客户对我们的认可和信任。既然立定知识产权方向,基于互联网相关的企业、IT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都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或客户或潜在客户,我们的产品研究没有边界。”

按照惯例,年纪稍长的知识产权律师往往更多的关注收费,费用合适才启动案件程序,且他们一般对新技术不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和关注。“我们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团队,更多的案件代理、更细致的产品琢磨,兴趣盎然,无形中增加了律师业务竞争力,商业行为反应敏锐。”姚克枫有点歪打正着的庆幸。“当然也有年轻律师与我们竞争,法律理解可能不相上下,那产品之外的服务呢?他们或许对某一个产品有浓厚的兴趣,而我们则是团队长期性的保持对互联网产品的关注,既聚焦企业也超出企业的个体范畴,举一反三偶尔还能给客户提供关于产品的改进建议,帮助客户成长,延伸服务的竞争算是知识产权律师业务竞争的第二个层面了,比如某个产品本来可能涉嫌违法,在什么地方稍稍改进就完全落入法律框架之内,对于企业来说,这就是利润源。”

聊到兴起,姚克枫再次提到上述案例中的“避风港原则”适用,“我们还总结出一个经验叫创新。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创新就是让大家的思维不要局限在原来固有的框架下,很多案件复杂多样,现有法律、法规无法直接适用。法律的滞后性在互联网行业、IT行业和文化行业尤为突出。”他举例说,像早些年,影视剧演员与投资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很简单,现在却越来越复杂,甚至涉及演员是否具有二次获得报酬的权利。因为著作权的权利分化非常多,早年对于权利的规定已不再适用。简单来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受众看影视剧的途径改变,从电视机转到互联网,出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又延展出不同的端口权利,PC端、移动端;手机移动端播放又涉及苹果系统、安卓系统等等。当法律滞后于技术的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在方向上直接调整知识产权所出现的新行为,知识产权律师的价值就需要在其中发挥个体的创新性,运用法律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作为这种创新思维的结果,姚克枫在中国第一个提出应当在影视剧片尾直接署名著作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这一建议曾被乐视网采纳,在世界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影视剧的再次许可,很多关于版权链文件中的法律措辞也是他最早提出的,目前很多影视剧都沿用了姚克枫关于署名权利归属标识的提法。更多知识产权解读:www.yangfenzi.com/tag/intellectual-property

的确,当一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没有详细的法律对此行为进行调整的时候,律师的创新空间就产生了,律师需要拿出新的观点与法院正面交流,一旦观点被最终采纳,等于确立了一个司法上的规则,这对于行业来说非常重要。“我特别喜欢做知识产权里的诉讼案件,当我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意见并被法官采纳的时候,我会特别自豪,很有成就感。我认为知识产权律师的价值可能不在于你的经验有多少,而在于你研究客户的产品结合社会利益,所提出的创新观点能让法官支持你多少。”姚克枫坦言。

磨砺铸就品牌

跨界让姚克枫奔走于法律与互联网行业间游刃有余,而跨界之前的他入门法律亦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艰辛历程,正是那份刻骨铭心的苦难赐予了他今日荣耀的成功和他近乎偏执的团队管理思维。

1999年,电子工程、自动化、计算机一时间成为高中生报考大学志愿的三大首选专业,以就业为导向的社会环境影响了一批学子追风赶潮。姚克枫当年也不例外,他选择了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世事弄人,他被调剂到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同他一样误入此专业的人仅同班同学就超过1/3,唯一庆幸的是这个专业比计算机课程更加丰富且涵盖计算机专业大部分知识。繁重的实验课题让专业以外的兴趣培养成为大家调节生活的一个普遍方式,姚克枫于是辅修了法学、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科目,法律兴趣由此而生,且随着课程的持续深入越发入迷,他决定转行,立志成长为一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2003年毕业,姚克枫兴冲冲跑去一家以再审业务为主的个人所实习,主任是远房亲戚,开门见山教导他“未经过系统学习法律专业,恐怕很多是理解不了的。”年轻的姚克枫辅修法律不被认可顿觉倍受打击,但想想似乎也有理,于是在短暂工作后,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读全日制的法学第二学位,顺道在政法大学周边找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所打打杂。

“我非常迫切地想要快些入行,但当时传统的观念认为没有正统学习过法律的人是没有专业背景的没有资格直接入行。”姚克枫回忆说,“就这样,2004年我通过司法考试,2005年我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二学位年级成绩第一毕业。执业初期,没有案源没有名气,律所交给我做什么我就只能做什么,不得已我做了一些涉及个人的民事案件。”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做专业化律师不做常规化律师,哪怕饿着肚子、挣不着钱,也要专业化。”姚克枫暗暗起誓。他一直在前行,2005年至2006年间,他呆在北京一家不知名的小律所,只为实习、锻炼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专利文件撰写申请,工作之余考试通过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他终于有了底气开始选择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业务,并曾为此推掉很多其他领域的业务。目前,他的专业化思维决心以往延续到如今的团队管理中。

“我觉得做律师一开始要尽早确立方向并坚持。回想当年,我一开始就坚持知识产权,执业初期仅靠爱人微薄工资养家,住过地下室、曾有过一年内四五次的搬家经历、有过被房东欺压不退房租的经历,律所实习之余还默默备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精力耗尽还没有收入保障,”姚克枫眼眶泛红,“真的挺难,压力特别大,差点没坚持下来,差点想要离开北京去选择原来的工科专业工作,再坚持一下,就这么过来了,直到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考下来,一切开始改变。”

2007年至今,姚克枫每年95%的业务集中于知识产权和互联网领域的业务,所带团队也几乎全部专注于知识产权业务,特别专一。团队一年代理的案子上百件,姚克枫个人占三分之一。姚克枫表示,“从我们服务过的互联网IT公司的数量、客户知名度,团队每年的收入额上看,我们团队应当是当前国内做知识产权最好的律师团队之一。”

历练让人成熟,也让一些定向的思维变得近乎偏执,而天才都出自于偏执狂,精力放在哪成绩出在哪。“我的亲身实践告诉我,专业化是一条正确的路径,我希望团队成员定向于知识产权领域,去坚持,努力走出特色。如果不能专注,我不会同意新成员加入我的团队。”姚克枫毫不回避团队选人标准——“只要一个人想去踏踏实实的做一件事情,只要坚持下来总会成功,坚持路上别跑偏。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做其他业务就意味着你丧失了一个做知识产权的机会,这个成本对于专业律师成长而言是很高的代价。”

“团队是一个建设工程,当大家一起朝着一个方向努力,那种感觉很好。我特别佩服律所主任蒋琪很早以前就提出打造团队专业化的理念,现在我也是集团合伙人,也正在努力打造好知识产权团队。”姚克枫说,“一个人坚持实践专业化不容易,一个专业团队的打造于我而言更是一个新的挑战。”

那个坎儿来了。坎坎坷坷走到今天的姚克枫多么希望把自己几年的经验倾囊相授,然而团队中80后和90后的新人成长尚需时日“我有点着急,毫不保留的分享好像并不那么奏效,比如如何在庭审中有技巧性地抗辩、如何有效地与客户沟通案件进程,我都会尽力分享给团队成员,但有时他们反而茫然,直到他们撞上现实方才恍然大悟。”姚克枫反思,“可能是我过于揠苗助长,没有完全考虑他们的感受。当然,现在的磨合,我也学会了放慢脚步,逐步将随性的经验分享变成团队固定的例会演练,从一个案子到一个创新性观点,讨论与分享结合,效果还不错,团队成员成长很快,大家基本上只要融入团队都比较稳定。”

成长,我们在一起。有人曾这样评价姚克枫:日均10小时的工作量,有点工作狂,从头到尾像个陀螺,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姚克枫笑笑,不置可否。当部门间日常沟通邮件24小时随时收取的习惯渐渐养成,他的工作节奏开始深深影响着团队每一个成员。累并快乐着,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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