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姚明遭起诉很可能是“躺着中枪”

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北京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汤臣倍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

  对此,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其产品宣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姚之队”总负责人章明基回应称,姚明对汤臣倍健的选择是慎重的,相信对方是负责任的企业。

  姚明一直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姚明代言产品涉虚假宣传被起诉”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叹息、反思、愤怒、谩骂,各种声音夹杂在一起,好不热闹。要知道,在这个“浅阅读”时代,很多人连认真阅读一条新闻的耐心都没有,一条新闻导语乃至一个新闻标题往往就决定着他们的立场和情绪。

实际上,只要细看相关报道便会发现,姚明被起诉其实很冤枉,很可能是“躺着中枪”。原告冯长顺是在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下属门店购买汤臣倍健的产品,这些门店在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涉嫌虚假宣传——本来,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的适宜人群只是血脂偏高者,这些门店却宣称适宜三高人群、心脑血管疾病人群、老年痴呆人群等等,误导了消费者。而且,相关销售网站也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于2012年7月被北京市工商部门查处。

但是,这些虚假宣传都是汤臣倍健的经销商所为,而在生产商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网上,相关产品宣传并无虚假,只称适宜人群是血脂偏高者,与《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的批准内容相符。更重要的是,姚明所做的汤臣倍健产品广告,同样不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其广告语只是“你怎样对待你的身体,身体就怎么对待你”之类的“虚词”。

姚明是为生产商汤臣倍健公司代言,而不是为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代言。无论汤臣倍健公司的产品宣传,还是姚明所做的产品广告,都不涉及虚假宣传,现在姚明却成为被告,岂不冤枉?至于经销商及其药店为了多卖产品做虚假宣传,这可能是生产商管得了的,却显然不是姚明管得了的,他也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管。

打个比方:某明星为某个国产汽车品牌代言,广告内容合法合规,但4S店向消费者推荐时,却吹嘘该汽车各项性能比劳斯莱斯还好。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有假,他可以告4S店虚假宣传,但这跟代言明星何干?

想必,原告冯长顺是懂得这些道理的,所以他没有状告汤臣倍健公司。而之所以将姚明列为被告,大概是为了博取眼球,引起轰动效应,姚明只是被他当做这起诉讼的“噱头”而已。姚明代言的商家没有成为被告,姚明却成了被告,这是多么怪异的事情。有报道称,冯长顺其实是一名专业打假人士,这次状告姚明,让他的名字一夜走红。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明星代言广告如果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这一规定,人们举双手欢迎,明星从代言中获得利益,就应当为代言的真实性负责。但是,此次冯长顺状告姚明,恐怕是告错了人。消费者的维权举动当然值得肯定和鼓励,但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打击弄虚作假,而不能为了博取眼球,刻意让明星“陪绑”。

姚明该不该承担责任,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而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口下留情,且慢对姚明进行声讨,以免误伤无辜。

作者:晏扬  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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