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焱:“谁”给中国人民“减减负担”

李克强总理指出,本届政府内“约法三章”,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要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近几年来,干部超额配备成普遍性问题一些党政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提高职位、解决级别的土政策,可谓五花八门:

(一)超额配备领导干部。超出“三定”规定核定的额范围配备领导干部,主要有以下5种形式:一是超额配备结构性干部。主要是换届选举时提拔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和安排军转干部;二是超额配备党务干部。按照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除行政首长不是党员的外,行政首长与党组书记不能分设,要一肩挑,有的地方却超配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变相地增加了领导额;三是临时性工作任务超额配备干部。阶段性工作成立临时性工作机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以后,额没有随之核销;四是挂职干部造成单位超额;五是照顾性安排干部导致超额。如解决干部进城、两地分居。

(二)机构规格高配超额配备领导干部。超过机构级别高配一级领导干部,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部门内设中层岗位为股级,高配为副科级,享受副科级待遇;二是部门机构的副职领导岗位高配,享受正职级别待遇。

超额配备领导干部为什么不好呢?对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哪些问题?

一、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领导干部越多,行政执行力越分散,造成下级和群众无所适从,降低行政机关的权威,不利于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助长了腐败的发生。超额配备领导干部,往往与突出提拔领导干部有关。是产生买官卖官的温床,是对核定额政策法规的践踏,是权大于法的表现。助长了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甚至产生腐败现象。

三、增加了财政负担。全国近3000个县级行政区,若每个县政府超额配备2名县领导,就将多出近6000名“县官”;若党委系统也同样超额配备2名县领导,则全国将多出12000名“县官”,如果每名县领导的工资、用车、办公等经费,一年以10万元计,起码要多消耗12亿的财政收入,使本身促襟见肘的财政雪上加霜。

四、违背了管理科学的层级原理。按照管理科学的要求,每个机构内必须设置一定的层级,设计组织管理层次和控制幅度一定要适度,控制幅度应以管理事务的难易程度为前提,要考虑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对象的素质等因素,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保持机构的效率、活力和良性的运转,否则就会出现能力的内耗和效率的降低。

五、扰乱了机构编制管理秩序。超额配备领导干部客观上造成了超编进人,混岗混编,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形同虚设,借调或聘用临时工屡见不鲜,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六、降低了党政机关工作效率。超额配备领导干部实质上就是多了管事的,少了干事的,稀释了原有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人为地收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幅度,导致领导干部工作量不饱和,出现管理过细,向下侵蚀中层干部的管理边界问题,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一把手”组织协调的难度,容易滋长内耗。

如何解决超额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呢?

(一)科学划分额,构建顺畅的运行机制。《条例》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第二十八条:“本条例所称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额”。而编制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能,额是根据机构和机构的人员数额来确定的。由机构编制审批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并核定额,工作更有连贯性。额核定应由多头核定变为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核定,无论是党群序列还是政府序列,无论是领导班子额还是内设机构的额,无论是实职还是非领导额,都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核定。组织部门建立额使用备案管理制度,负责额的使用;人事部门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额和组织部门使用额的通知,核定工资标准,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额管理运行机制。

(二)增强额控制意识,筑牢思想基础。一是增强额的法定意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遵守机构编制工作法规。领导干部额是依照法规核定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要相对稳定。二是增加额的效能意识。对每个职位的配备,应考虑班子的年龄、能力、性别、气质等方面的要求,协调搭配,形成精干高效的领导格局。三是增加额的协调意识。要准确合理地界定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在额管理工作中职责权限,共同遵守额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规范核定额的制度,控制额膨胀的源头。一是清理核定额的文件。凡是与《条例》精神不符的核定额的相关文件一律作废,今后除机构编制部门外,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出台核定额的文件。已经出台的,规范后一律以机构编制部门文件重新下达,彻底改变额核定“政出多门”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领导额备案管理制度。组织部门每年年初要对单位领导额应配、已配、超配或空缺等情况进行核查,建立额使用档案,发现超额问题,要明确消化解决超额限额问题的具体时限。在超额限额问题消化解决前,不得再提拔任命新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四)提高额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额的效能。控制额,不单纯是控制职位数量,更重要的是提高额的使用效能。一是从严从紧控制额,留出少量职位。二是加大降免力度,适当空位。对不胜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加大降职和免职力度,从而腾出一些位子,以配备优秀干。三是少搞照顾性安置,引导让位。对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胜任现职的,原则上不搞或少搞照顾性安排,不安排实职,只保留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额管理责任制。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实名制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额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超额配备领导干部纳入下一级党委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逐级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如何提高党对人民群众的公信力?李克强总理的“约法三章”人所共知,其中之一就是“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党和政府要办一件事,像一件事。

作者:森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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