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只能倡导,岂能强加?!

女孩公交上未及时给老人让座被批 围观乘客争论起来(凤凰资讯 2月18日)

在公交车上给“病残老妇幼”让座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只能倡导、不能强加,否则就会破坏“先来后到”的社会秩序。如果人人都怀有给他们“让座”的美德,包括“病残老妇幼”也给其他比自己更需要照顾的人让座,就不会出现这样“强加的美德”了。

给“病残老妇幼”让座,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从道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做。但是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人没有注意到有老人和小孩在身边站着,比如有些人本来身体也有病痛而无力站起来让座。我们有时在公交车上会遇到一些不是很“识相”的被让座者,有好心人给让了座,连句“谢谢”都没有,视之为理所当然。

再者,让不让座本就是一种权利和自由。同样是买票乘车,没有哪个人比另外一个人更应该享受到有座的优先权。即便是一个健康的人,他也有自己让不让座的理由和权利。面对需要帮助的乘客,我们有选择是否践行美德、让渡自己权利的自由。而弱者需要求助他人的帮助时,也应该带有感恩的心态,去询问他人是否愿意给予帮助。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指出,“只要不涉及侵害他人的自由,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得到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只能说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不是以美德的名义去强行剥夺本属于别人的权力。

让座,是美德,只能靠引导,不能强迫。不让座,就出口伤人,这就是强盗逻辑。这种逻辑解决不了让座问题,更不会提升人们对于“让座”这一诉求的认同。对于让座者来说,乐于助人能得到心理满足。而对于被让座者来说,应视之为他人非义务的“赠予”。如果别人不肯让座,再怎么也不能强迫人家,何况万一人家因故确实很需要坐着呢。 可遗憾的是,当前很多要求他人让座的乘客都带着“应得”的心态,正如事件中的付阿姨,挟持着美德施以“暴力”,去勒令他人让渡权利,站在美德的高度去批判他人,将美德变成伤害他人权利的利器。让座不是刚性要求,而是陌生人之间发自内心的互敬互爱。我们也会在公交车上看见这样一种情形,一老人主动给另一老人让座,两人一聊天,让座的比被让座的还大两岁。这意味着什么?不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吗,这不正彰显着 “人的一种本性的善良”吗?

让座是一种美德,而美德本该是提升自我的明灯,不该是呵斥别人的鞭子。 让座只是一种善良品行,美德的践行出自于心,但不具备强制性,让不让座都是他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岂能贴上美德的标签强加他人?

文/ 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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