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被查后自杀,罪过岂能相抵?

2013年11月20日,南通市纪委召开了全市城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3年以来查处的南通市城建系统6名腐败分子。其中,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在列。昨天,网络曝光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被通报一个多月后在家中自杀。据了解,陈西曾做过换肝手术,事发时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有小区邻居称陈西是在家中自杀,现代快报记者从警方证实陈西是自杀身亡。(1月7日 新华网)

“生命诚可贵,自杀难逃责”,这是对官员犯错后自杀的零度容忍。陈西作为南通市房产局局长,以巨额受贿、工程私给行为跳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和法律的严明制裁中,终究因丢面和避责选择了愚蠢的自杀方式。被质疑就拉垫背,被查就钻法律空子,被惩就选择自杀,官员的避责方式一层比一层可笑,让人感觉匪夷所思,难以接受。

自杀是生命的终结,但不是群众对自杀官员宽恕的终结。“坏事做尽,遗臭万年”,官员贪污受贿既葬送了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也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极大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败坏了社会良好风气,挥霍了大量社会财富。更严重的是,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能力,降低了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从而动摇了我国执政党的合法地位,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

在封建社会,常用“株连九族”的刑罚来上升惩罚力度和震慑犯错者,不显人道也迫害了无辜人员。当然,如今是现代文明社会,“一人犯法全家有罪”的处罚方式肯定不能采用,然而官员触碰法律红线后自杀真能“全身而退”嘛?或许官员的一了百了算是一种自我解脱和救赎,可自己的妻儿老小怎么办,难道是帮自杀官员承受良心谴责还是遭受旁人有色眼光看待而活着?

领导干部,为了不误入歧途丢掉自己的生命,为了不让家庭因自己而所牵累,就别让自己的贪腐欲望凌驾在法律之上,别让自己的权力恣意寻租。坚守自己的法律和道德底线,构筑自己强大的抗贪抗腐心墙,才能保证自己的仕途一帆风顺,才能不走官员被查后自杀的不归之路!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的巨大危害,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恪尽职守、勤政为民,这样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作者:木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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