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从政者不应该上演“江湖豪情”

江苏省睢宁县某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刘遥利用手中权力为“哥们儿”帮忙,违法挪用公款,最终害人害己,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2月25日  中国日报网)

朋友出事,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前去两肋插刀,这个场景似乎出自黑社会,只为帮朋友,其他的一概不管。但是,在党员干部群体中上演了这出剧,财政所副所长刘遥“舍身取义” 自己又挪用公款帮朋友填补由于亏欠公款的“窟窿”,这真是一出好看的“江湖豪情”剧。可是最终没有好的结局,刘遥的好心反而被所谓的“好朋友”欺骗,同样有了牢狱之灾。所以,笔者认为,什么“江湖豪情”在为官从政者上不应该上演,应该尊重法律,坚持正义,坚持原则,这样才是一个为官从政者应该具备的素质。

俗话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朋友当然是自己一生的财富,朋友有难该不该帮,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怎么帮就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帮好了就是“雪中送炭”,帮坏了就是“助纣为虐”,帮朋友不能只讲义气,要讲法律、要讲原则。刘遥知道周新江的整件事,但是依旧挪用公款帮其填补。周新江在以前已经走上了歧途,在关键之时不仅自己没有悬崖勒马,刘遥作为朋友也没有尽到朋友职责,相当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还推他了一把,他同时也把刘遥一便拉了下去,真是“难兄难弟”,走哪儿都要一起上。

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正己才能正人,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原则,制度“红线”不越,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择友观、价值观、世界观。如果有朋友走上了歧途,一定要及时劝阻,千万不要同流合污上演“江湖豪情”剧,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痛。

作者: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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