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救助体系“换来”困难群众的安康生活

作者:张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政府网)

这项举措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稳定的减震器。那么,如何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门队伍和人员,深入到企业、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地,深入到每个低保户家中,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漏保的及时保起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拿下来,标准需要调整的,及时作出调整。

其次,应不断深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最后,政府应与民政、惠民等部门加强协作,还应就临时救助制度的设立、救助资金的安排、救助标准和程序等作细化部署,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

由此可见,只有拥有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困难群众的生活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才能保障名生,构建我们美丽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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