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腾挪术整改还是忽悠?

新华网消息,湖北省武穴市针对舆论关注的教育局“吃空饷”问题,近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求对市教育局一次性退二线的31人,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合适岗位;对教育局从二级单位调入机关的9人,全部退回原单位工作。

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整改,徒具观赏价值。对纳税人而言,如此整改之后,负担不但没有减少,可能还会增加。简单算笔账,退居二线的回到原岗位之后,拿的可就不是“二线工资”了,即使不能收入翻番,那些交通补贴之类的总会有吧?那么多人重新回单位上班,办公设备要齐全吧?不怕别人说我小心眼,人多之后大夏天叹空调,电费都会多支出不少呢。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各地吃空饷现象中,学校占很大的比例。教师离岗,继续领工资,或者领部分工资,留一部分由学校自行分配。不知道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是学校在解决收入低问题,还是显示了学校管理的混乱?无论怎样,学校和离岗教师是在合谋骗取财政拨付的工资款。学校成为吃空饷的重灾区,确属斯文扫地的事情。

吃空饷行为不是没有治理。2005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就布置年底开始在各省区市清理吃空饷。但8年过后,全国各地仍在传出吃空饷的消息。这是那一次布置没有落实,还是吃空饷已是割不完的韭菜?现在清理吃空饷,发现有吃了23年的,这表明清理可能并未真正落实。但我们知道,即使清理,也没有多少人会因为吃空饷受到惩罚,最多就是退款,然后不了了之。

也有很多人提出要严厉惩处,包括动用诈骗罪、贪污公款罪的罪名。但吃空饷是不是符合那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可能是一个问题。以诈骗来说,须有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但吃空饷这种情况应属少见,多数是离岗以后继续领薪,领薪者并未主动表达占有财物的故意,而是“被发薪”后未予退回,这跟诈骗并不一样,离贪污就更远了。当然。如果真的要以刑法来处置吃空饷,应当修正刑法,而非恨之所至,罪名类推。

吃空饷造成的公共资金损失虽然放在一个人身上不算太多,但蔓延成风,损失则巨大。无疑可鄙可恨。可是即使有了法条,我们还不能不担心法律的执行是否严格,以及法律是否失衡。现实中,官做得越大似乎治之越难。而我们的管治能力似乎也在降低,吃空饷这么猖獗就是一个表现,权力的缺乏约束也是一个表现。

现在经常讲,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最大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者。治理吃空饷,可谓典型例子。他们的利益很难触动,在媒体曝光之前,可以吃空饷,曝光之后,不但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理,白捞的饷银也没有分厘减少,这样的“柳暗花明又一村”何时落幕?

看吃空饷时,人人痛切,我也一样。那么如何才能制止吃空饷呢?理想的方式,当然是道德教育。可是吃空饷的人多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照理说,他们坐到现在的位置,受到的各种教育、培训(这其中自然包括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肯定比一般民众要多,可为什么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是照吃不误呢?道德教育显然不是灵丹妙药。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惩戒,吃空饷者除了退款之外,还应该进行纪律处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犯了错,是不是能够剥夺他们的曾有的身份呢?是不是能取消他们从位子上继承下来的待遇呢?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要有监督机制,浙江永康自查并公布吃空饷者名单,就是一种监督。监督了,查了,至少可以让其中一些人感到害怕,感到恐惧。害怕了,或许就不敢再吃空饷了。

“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的时代已逐渐过去,理性改革和决策问责的时代正在到来。

作者:毛头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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