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民主选举村民自治之原则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是利国利民的千秋伟业,任重道远,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前,我们要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搞好村委会民主选举工作,推动村民自治事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搞好制度建设。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根本。对于村级民主选举制度要加强和完善。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真正把思想好、作风好、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应逐步规范候选人提名方法和提名程序,在选举中坚持差额、直接和秘密投票原则,建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执行选举工作,制止选举中出现的家族势力、徇私舞弊,及时公开公布选举结果。
同时各地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配套法规,合理明确界定村务和政务的范围界限,促进乡镇管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机连接。只有通过制度化手段明确政务和村务的划分,村民自治才能有章可循,从而从制度上防止行政干预村民选举事件的发生。
其次,强化教育,提高村民整体素质。按照列宁的观点,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当前要大力加强村民的文化素质教育,提高其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强化民主选举重要性的教育。教育村民直接选举是村民当家作主、实行自治的基础,选举工作做好了,不仅能够更好地发挥村委会作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同时有利于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二是要强化法制教育。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墙报以及一些村民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村民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村民明白民主选举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从而自觉地投入村民自治活动,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摒弃狭隘的自私自利心理和宗族姓派的封建伦理思想,树立大局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摆正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关系,坚持按照标准和要求,出于公心,庄重地用好选举权,推荐选举好的村委会班子。提高村民整体素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几代人不懈地努力。只有村民素质整体提高,才能更好地促进基层民主选举的发展和完善。
再次,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摆在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面前的一项主要任务。村委班子要利用科学知识,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抓班子、促经济、学技术、奔小康”。当前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农业产、加、销都要围绕市场进行,适当提高农产品在农村的加工比例,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大力促进科技兴农。抓好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和推广;抓好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抓好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只有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才能极大地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造就出具有平等、竞争和民主意识的村民,才能确保村民选举的高质量运行,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发展。

作者:古月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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