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酒后打人 官德何存?

作者:金良

昨日高邑县孙女士报料称,他的父亲孙振宽遭到一名副局长殴打,受伤住院。经诊断,孙振宽左胁肋部挫伤,面部有外伤,右手手指受伤。孙振宽及其同行者怀疑该副局长在当天醉酒。据了解,目前高邑县纪委及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事件原因正在调查中。(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3年12月23日)

俗话说,酒是穿肠毒药。虽然此话不一定准确,但是酒喝多了的确误事,甚至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最近,四川省蓬安县一教育局副局长到小学调研,教导主任为了陪领导,最终不胜酒力致死;界首市两名公务员在肥出差期间,在酒店内追打互殴,最终导致其中一名男子心脏病病发,经抢救无效死亡。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为老百姓服好务,履行好自己岗位职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该副局长喝酒上班本来就会影响工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不作自我检讨不说,还因前来办事是老百姓说自己喝酒,引发不满而殴打对方。此种行为何其牛气?这就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形象?

做为一个父母官,人民的公仆,应该关心体贴群众,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时时刻刻装在心中。酒后动手打人,连起码的道德都没有,更谈不上官德。共产党任用干部鲜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杜某人此类的干部暴露的是个别干部道德失范,潜意识中漠视群众利益,这既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丧失了应有的基本‘官德’,为人民所不耻!

官德一失,乱象重生。不仅导致国家和民众的经济利益受损,而且会从组织上、声誉上败坏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并可能由此衍生更多的不良现象。我想,只有官员们时时刻刻牢记的肩负的职责,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核心,真正成为“父母官”,才能赢得民心,得到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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