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内助切莫成为贪腐路上的“贤内助”

作者:方飞君

据新华社12月19日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及其妻子于惠珑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分别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9年。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8日下午开庭宣读了这一判决。(12月20日  新华网)

 

贤内助出自战国时晏婴的故事,原意是内助之贤的意思,后人把它引伸来,恭维人家有贤淑的妻子。今日一般人对妻子能够帮助丈夫,使丈夫的事业、学业、品格方面都有了进展,增加丈夫在社会上的地位,就称他有内助之贤。然而,从今天众多官员贪腐的案例中不难看出,家族式腐败居然成为了潜规则,贪官全家“一锅端”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的贤内助不但没有做好应有的本分,反而在随波逐流中逐渐转变角色成为了领导干部贪腐路上的“贤内助”。

 

我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人生的港湾,家庭是事业的摇篮。所以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家庭的作用不容低估。健康的家庭是抵御腐败的屏障,“病态”的家庭往往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我们的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手里掌控着许多的社会资源,有形的、无形的影响无处不在,难免会有人攀龙附凤,挖空心思也要与领导拉上关系,用“糖衣炮弹”腐蚀领导干部的“后院”自然成了与领导套上近乎的必用手段。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的内助要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当好了贤内助,时刻提醒,必定有助于领导干部抵制各种名利的诱惑。倘若连我们的内助都突破底线,对不法行为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甚至是包庇、故意纵容,甚至配合上演“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脸,妻子幕后收黑钱”大戏。如此一来,高官丈夫终会在各种利益瓜葛中丧失了党性和原则,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就连自己也逃脱不了干系。

 

俗话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如此教训是惨痛的,还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以此为戒,“如履薄冰”,进一步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也希望我们的内助们在真正当好贤内助的同时更加要当好廉内助。只有这样,“全家腐”现象才会真正被遏制,我们的领导干部才会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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