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清秋:“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他说,受表彰的同志绝大多数来自基层,有的长期在边远地区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群众办事,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这种精神值得弘扬光大。(《人民网》,12月18日)

李克强总理说,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希望大家做促进改革、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温总理也曾真诚地说:“最能评价政府工作好坏的是群众,最能反映政府工作情况的是基层。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公务员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自然应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每一个公务员,都应当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标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身为公务员,人民口中的“父母官”,必定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人民谋福利。只有勤政爱民,踏实肯干,一心一意谋发展,带领群众走向繁荣、富裕的康庄大道,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满意。

廉洁以安心,清政以慰民。作为公务员,不能贪图享乐,奢侈浪费,更不能搞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受民爱戴,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满意。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要善于倾听民众的意见。群众的意见使我们知道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知道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所在。作为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公务员,应该弯下“身子”,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只有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满意。

权力乃人民之公器,一举一动,勿忘人民公仆身。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务员不仅要为人民谋利益,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看得清楚、想得明白,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满意。

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每一个国家公务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文/冷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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