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安以:从“父母官”到“子女官”的定位思考

15日下午,前外交部长李肇星在山西太原演讲时表示,走过183个国家,最主要的体会就是“人民至上,人民万岁”。并指出在旧中国、封建时代,县以上官员被称为“父母官”。这是一种错误的说法,老百姓才是所有人的“父母”,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新华网,12月16日)

近日,前外长李肇星先生在演讲时提到“父母官”是一种错误说法,老百姓才是所有人的“父母”。笔者非常赞同这一说法,这反映了为官理念的转变方向,但笔者认为为官者,不能当“父母官”却应尽“父母责”。

当“子女官”应是当代官员新的角色定位。“父母官”是古代百姓对州县官的称呼,这源于中国古代中央政府高度集权封建社会大背景;也源于强调君为臣纲和父为子纲的儒家文化的影响。现代政治中,政府只是代人民行使公权力,政府的支出源于人民上缴的税收。从这种意义上讲,人民才是政府官员的“衣食父母”。邓小平同志说过:“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封建官民父子关系本应在政治现代化和政府现代化的冲击下土崩瓦解,但现实中官僚主义作风、官本位思想却依旧存在。这需要为官者随着时代变革更新意识,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从“父母官”像“子女官”的转变,才能真正敬畏手中的权力、敬畏百姓。

尽“父母责”应是当代官员新的职责定位。“父母官”不应是官员的自诩,而应是百姓对官员的尊称。这之中虽有不当之处,但却包含着百姓对官员最朴实的期望:政府官员应是“爱民如子”意义上的“父母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官员不做“父母官”,却要尽“父母责”。百姓期望的“爱民如子”父母官绝非封建大家长按照自己的意图支配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家长权威,代民作主、专权独断。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愿意倾尽所有的,但是这种付出却不应当是“自以为是”的。职责有没有尽到,百姓满意是标杆。我们的官员在尽“父母责”的同时也当引入现代教育理念,执政为民要体现人民的愿望,让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

官本位思想下,一些官员以“父母官”自诩,高高在上、脱离人民,“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终将被人民背弃。只有那些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子女官”才能走进人民心里,为人民所拥护。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你职位有多高,手中的权力有多大,都应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和子女。为官者,应做好“子女官”,尽好“父母责”。

  (文/齐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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