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岚:清理干部住房用车切忌“雷声大雨点小”

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文《全会<决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我国将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人民网,12月11日)

领导干部待遇一直是党风廉政建设中备受争议的一大热点话题,一旦超标准就是违规违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宗旨和性质,决定了我党的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是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服务者”。但是我们不得不对这个问题进行更加理性的深思。服务于民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和要求,但是在“公仆”式的号召下,在社会变革的转型期,深水期,党内极少数的贪污腐败行为,打破了“苦行僧”的奉献传统,成为了人民政权的蛀虫,“硕鼠”屡禁不止,令人堪忧。

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和作风与党的宗旨和性质相背离,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首先必须消除特权思想。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逐步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高、享受待遇过多过高、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身边人员谋利、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等特权作风。但笔者认为更要用客观理性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认识和解决这种“特权”的尺度问题。“一隅特权”就其实就源于存在滋生“特权”的土壤,分层级的领导干部住房用车标准无疑就是一种特权绽放的高姿态。

俗语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在市场经济时代,党的宗旨意识没有变也不能变,但解决问题,加强党政建设,促进发展进步的方式方法却不能一尘不变,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旦出现,就必须要求新的解决办法,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纵观近年来的贪官落马各种现象,纵有思想信念淡薄的因素,但外界环境的复杂化和诱惑力的增大也是最为主要的外因。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了,人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了,利益更加多元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的集中点也呈现多元的分散态势。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干部与一般群众之间的生存状态存在的距离,也是催生权力寻租、特权思想的发酵剂。

干部住房用车的清理,势在必行。但这其中也暴露出了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与基层干部的待遇福利差异化问题。前不久网络媒体曝光,一个乡副科级的工资待遇只够其一个子女的奶粉钱,各种基层公务人员在网络上晒工资条,其中显然不包含住房用车的福利待遇问题。不得不说领导干部的住房用车清理问题只是试图撼动“特权思维”的一个细微动作,墙角一隅而已,要治本,还必须在根本的权力惯性桎梏上打开突破口。

  (文/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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