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官员为何抵不住“一套房”的诱惑

18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曾担任广东省茂名建设局局长的雷挺,向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行贿一套房产后,被罗荫国直接提拔为茂名市副厅级市长助理。法院以雷挺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11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近日,党中央开展整治“四风”活动,频频在各地查出贪污腐败的高级官员,因涉嫌受贿落马的岳阳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学军、因严重违纪违规“边升边腐”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而这一位局长为谋取官位竟然向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行贿一套房产,而收受贿赂的这位市委书记却为何抵不住一套房子的诱惑呢?其实,这就是典型的被权罚和利益蒙蔽了双眼,不仅违背了党纪国法,更是有损 党员领导干部整体形象,丢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宗旨。

今年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就是为强力打击惩治腐败行为。然而,这位高级官员却顶风作案。其实,在中央高压惩治为腐败工作中,不论是“老虎”级还是“苍蝇”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不断被绳之以法,着实令人拍手称快。我们知道,这些权权交易的背后隐藏着的是多么可怕的“秘密”。假如这样的风气不及时遏制,产生的社会后果将不堪设想!

众所周知,贪污贿赂行为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腐败现象,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笔者认为,官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净化自己的灵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其次要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准则、时时刻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再次就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人员腐败犯罪的“早发现”机制。反腐不能模糊焦点,受贿官员才是惩治重点。使他们缺乏“安全感”,并逐步消除其“不可能案发”或者“可以逃脱”的侥幸心理,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住官员贪腐的动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作者:孙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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