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大代表面斥官员真正成为社会常态

由于焚烧设备故障,陕西榆林市医疗垃圾2个月未处理,蛆虫满地爬,气味难闻。44岁的榆林市人大代表黄晔当面斥责市卫生局局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最终问题3天内得到了解决。(8月25日,《华商报》)

按理来说,能对官员说出“可以罢免你”的,也只有人大代表。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这个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就包括了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那么,人大代表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应该是一句很平常的话。

在现实中,官员普遍的“政绩工程”或“面子工程”,都是做给上级看的,而这个“上级”绝对不是人大这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就使得官员的仕途,掌握在长官意志中。人大的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往往不能引起官员的足够敬畏。

在榆林市人大代表面斥局长的“新闻”中,有一个细节却值得深思。面斥局长的人大代表黄晔,既不是有关部门的领导,也不是大型企业的老板,而是一个44岁的下岗人员。这至少让我们在议论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作用时,看到人大代表的产生与所代表的利益层面的关系。

实际上,很多时候选民们原本没有指望人大代表能有所作为。面对一些不为民做主的官员们,公众也总是指望上面有个“青天老爷”为民做主,或是期盼纪检部门予以约束和惩戒,有时却恰恰“遗忘”了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们。

人大代表沉默,就是人民失声。每逢一些行政官员的落马,我们总见的,是媒体马后炮般的“鞭尸”,以及地方人大程序般的“罢免”。从人大代表角度而言,其面斥官员也是责任范围内的事。因为人大代表也面临着对选民负责的义务。但让人大代表面斥官员真正成为社会常态,却是很难的事。(文/陈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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