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真正“害怕”才能让权力才不敢放肆

由于焚烧设备故障,陕西榆林市医疗垃圾2个月未处理,蛆虫满地爬,气味难闻。44岁的榆林市人大代表黄晔当面斥责市卫生局局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人大可以罢免你!”最终问题3天内得到了解决。(8月25日,《华商报》)

反观黄晔的面斥,却并非一帆风顺。垃圾堆积成山,黄晔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部门互相推诿,反映到市人大常委会并经领导当面要求后,才在3天内整改到位。如果没有人大常委会的座谈会,黄晔仅凭人大代表的身份,恐怕连局长的面都见不到。如果市人大领导不当面提出要求,垃圾能否如期焚烧恐怕是未知数。

腐败的形式虽多种多样,但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缺乏公开透明,使得权力者能够利用权力搞暗箱操作或私下交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制度的缺陷使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预防遏制腐败,必须在完善学习教育、完善公开透明等制度的基础上,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使权力得到监督制约。

面对官场的腐败与不作为乱作为,有一种天然的畏惧。这样的敬畏,或者说畏敬,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而是深深根植在“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之中。

真正杜绝官员“不作为”还需要制度化,要让公权力“规规矩矩,尽职尽责”,必须形成一套以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项善政的实施最终还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力,只有形成制度化才能让公众看到了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为民的意志与决心也才能让官员负起责任,为民办实事。(文/陈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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