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干部档案造假掺水背后耐人寻味

日前,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山西、广东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存在伪造虚假年龄、虚假身份、虚假任职经历等问题;山西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档案存在涂改年龄等问题;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存在工作经历弄虚作假、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等问题。(7月9日《重庆晚报》)

干部人事档案作为一种特殊的人事信息载体,承载着个人的奋斗历程,是记述和反映一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德才水平及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原始记录,是组织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从查处骗官书记”王亚丽、“湘潭神女”,再到本次查处的山西广东三起干部档案造假案,充分彰显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把官员造假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严管理干部的核心,但笼子不是靠查处几个案件、发几个文件编织成的,还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扭转这股风气。

正是因为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一些领导干部才抱有侥幸心理,前“腐”后继,“档案造假案”不断上演。从严从重处理,才能刹住档案造假的不正之风。要对审查不严、用人失察、胡乱“带病”提拔者从严追责,出重拳下猛药,让扭曲规则的人得不偿失,让试图造假、掺水者成为“过街老鼠”。

多年来,我们在档案,特别是人事档案制度建设上出台了系列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一个闭合的体系,为管档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那么,杜绝档案造假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坚持坚决落实这些制度机制,为造假现象套上制度的“枷锁”,念上机制的“紧箍咒”。

干部档案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人事档案不真实,往往造成用人失察或失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有坚决落实的态度,让管档者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让造假者无路可走、无路可退,唯有如此,档案管理工作才能上水平,才能还社会以公平公正。(文/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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