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把“O”号牌上的特权清“0”

4月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15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全国逾20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车。(4月18日 人民网)

一段时间,带有 “O” 号段专用牌照的车辆,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公安系统公车自然是“O”号段牌照,公安人员私车名正言顺办理成了“O”号段牌照,于是乎,各级官员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座驾办成“O”号段牌照,推而广之,很多社会车辆通过“关系”也办成了“O”号段牌照。“O”号段车牌成了香馍馍,车主看中的是依附在它上面的特权。“O”号段牌照的车,可以违章超车、违章停车等不受处罚,优先通行过关不必等待等等特权。这些特权,是建立在损害一般群众通行权益上的,这是被诟病的主要原因。

设置“O”号段,专供公安机关使用,是建立在方便执行公务的基础上。但是,为方便执行公务设置的特权,却被私用滥用,尤其实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车辆多,交通紧张的世代,这些特权的存在,是漠视一般老百姓的通行权益。尤其是公安机关的一项职责是管理交通,处罚交通违章等行为,“其身不正,令而不从”,“O”号段的车辆存在交通违章的行为不受处罚,又怎么能够名正言顺的处罚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又怎么不被社会诟病和谴责呢?

笔者认为:将依附在“O”号段车牌上的特权清零,自然就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中央开展违反“八项规定”整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点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根本目的就是转变官僚机构和官员的作风,做到“取信于民”,密切联系群众。“O”号段车和依附它上面的特权,就像封建社会走在大道上的官轿,一路上横行霸道、横冲直撞,耍的威风,损害的是人民的权益和感情,伤害的是党、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百害而不一利。

把“O”号段车牌和依附在它上面的特权取消,是民心所向,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具体举措,各省取消“O”号段专用车牌,就是顺应民意的具体体现。在取消后,不能设置带有特权的专用车牌号段,防止“官轿”重新上路。

(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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