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荣:让“失信”干部“取信”于民

为改进干部作风,4月11日,广西南宁市委组织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规定(试行)》的32条相关举措,对市委管理干部在履行职责和从事相关社会活动中违反职务诚信和公民诚信的行为进行惩戒,失信行为划分为轻微、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其中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即失信。(《网易》4月13日)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的斗争中,走的是群众路线,依靠的是广大人民。党和人民的关系就是和谐的“鱼水”关系。在1944年,毛泽东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指引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响应号召,在工作中用心尽力,真心为群众办事、全力为人民服务,涌现出了无数像焦裕禄这样的好干部。群众对干部信任有加,对焦裕禄式的干部无限拥护和爱戴。

当前,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基层轰轰烈烈的开展。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群众路线的理论,认真转变脱离群众的观念,认真查找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全面和彻底的整改,为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扫清思想障碍,清除工作环节中存在的脱离“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相互信任,紧密团结。

笔者认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时候,要严格管理党员干部,让“失信于民”的干部“取信于民”。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解放全中国,走发展生产、强国富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在这条大道上,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融合,共同奋斗,把一穷二白的苦难中国,建设成了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相互信任,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人民群众无条件支持和拥护党,我们的党员干部也不能“失信于民”,做有损党群、干群关系的事情。

在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大对党员干部“失信于民”行为的甄别和规定,是干部“取信于民”的制度关键。让这些制度简单明了、群众识别容易、监督容易、惩戒到位,让党员干部在监督的强光下,自觉约束自己“失信于民”的言行,用自己一点一滴的行动,取得人民群众信任。

(文/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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