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果:新《条例》彰显“选人用人”具体导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选人用人”的具体导向,对干部队伍建设与发展起着尤为重要的决定作用。

注重监督检查,严把各个环节。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把干部监督寓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之中,切实改变“出了问题才去检查、才去监督”的状况。上级党委要加大对下级党委《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选拔任用干部各个环节上是否严格执行了条例,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要采取开通举报网站和举报热线、设置意见箱和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

注重工作实绩,彻底转变唯GDP论。新干部条例明确提出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业绩”,考察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不唯GDP论,全面考察地方要持续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明确写入条例,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以往盲目赶项目上架,改变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转向注重经济质量,注重民生,注重人类居住环境与资源的协调发展,这些都对领导干部从政思路有重大影响。

注重基层导向,拓宽干部发展空间。新《条例》,明确提出,选任干部当树立注重基层导向。这不仅凸显基层经历和群众工作经验对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更关键的是,基层导向的树立,拓宽了广大基层干部的进步空间,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基层干部看到了希望,也让基层成为能够吸引更多人才,得到更多青睐的干事热土。身处基层,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态度好不好、工作实不实、作风紧不紧,都时刻接受群众的检验,干部称不称职,群众心里最清楚。一个干部只有得到群众认可,才能在事业发展中站得稳、叫得响、走得远,才能更具有生命力。所以,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就要多重视基层、重视群众标准,真正把群众满意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作者: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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