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三大法宝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突出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个理念是在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

一个党如何执政才能保持长治久安讲求科学,是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第一要求。科学执政,强调的是执政要合乎规律性,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只有尊重科学即尊重规律,才能保证事物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执政也是有规律的,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执政活动要遵循的规律更为复杂,既要尊重经济规律,又要尊重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这是新的时代条件下破解难题的基本前提。一个执政党要想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不能离开科学的执政理论。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执政以后,一方面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民主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任何看似自由的竞争活动,其实都是在规则的约束下进行的,都是有法律规范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更需要我们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执政,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强调的是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前提和基础,不论是民主执政还是依法执政,都要讲究科学、依靠科学。民主执政是核心和实质,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都是围绕这一核心进行的,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离开了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就会失去根本意义。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和保障。无论是科学执政还是民主执政,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作者: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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