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具备超强“责任感”

作者:叶子

“新时期的改革涉及面更广,调整利益格局更加艰难,必须准确把握改革的规律和特点,提升驾驭改革的综合能力。要注意把握好深化认识与提高行动自觉的问题。”在近日举行的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东明表示。(2月13日,四川在线)

组工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者、组织实施者和具体践行者。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伟大实践中,组工干部做改革创新的模范,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题中应有之义。而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理当在工作中站在“高处”、想在“深处”,谋在“新处”,在改革开放的大格局下,组工干部要有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就是担当,责任意味着付出。几十年如一日,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把干好组织工作当作是自己的份内之责、应尽之责,这就是组工干部的责任。它包含着责任意识、责任能力和责任行为,简单地是说就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想干事”是作为一名有责任感的组工干部的基础。要爱岗敬业,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在本职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不断激发内在潜力干好工作,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在工作中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热爱本职工作只是你具备了责任意识,有了“想干事”的冲动,还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干事,干成事。责任能力需要自己在工作实践中去不断去提升。

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充电”,让自己的思想、行为紧跟时代步伐,具备履行自身职责的个人能力;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通过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能力;要不断开拓创新,要瞄准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去探索、去创新,让自己的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基层。责任行为实际就是自己的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再好的政策、再好的思路、再好的措施,如果仅停留在脑子里、停留在嘴巴上、停留在文件上都不会产生任务效果,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用制度保证诚信,通过落实制度反映诚信。要以诚实的态度、求实的精神,真抓实干,能“干成事”。

最后,笔者认为:责任二字是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所需的必备要素。工作中,没有责任感,如何能将本职工作做好做细,如何能够将上级的改革政策、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又如何能体恤下情,了解民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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