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主任咋打上了土地的主意?

作者:柳川渝

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6日电 (记者 宁远)身为法制办主任,本应是最懂法规的人,但东方市法制办主任黄仪却恰恰栽在了违法违纪问题上。3月5日,人民网记者从东方市有关部门证实,该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黄仪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已被办案机关带走调查。 东方市有关部门没有给出黄仪被调查的原因,但一个流传规范的说法是其栽在了土地问题上。而在东方民间,亦曾将黄仪称为“(东方市)第二国土局长”。(3月6日 新浪网)

法制办,是政府机构中最懂法的部门,法制办主任,也是当之无愧的政府法务专家。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对于政府法制办来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也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然而,现实的事实往往印证着“一切皆有可能”的道理,法制办的官员并不是那么遵纪守法,而是利用职权越俎代庖,犯下了违纪违法的事。

黄仪,东方市法制办主任,本该全力政府做好法务工作,为法务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确保政府工作更好的开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但黄仪却在处理涉及某些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根本不讲法”,公然让群众利益受损。

另一方面,黄仪被坊间冠以“(东方市)第二国土局长”的称号,将看似没有直接关系的法制办和国土局两个部门“有机”地联系了起来。原来,黄仪分管联系国土部门的工作,少不了和土地打交道。也正因如此,利用职权便利打起土地的主意,是黄仪的应手之作。

由此,黄仪在看到土地的财富后,受到利益驱动,贪欲的催使,欲将闲置土地盘活,涨鼓自己的腰包。因而,在职权和利益的结合下,黄仪一次又一次“操劳”国土事务,国土工作中多次有了黄仪的身影,其直接插手国土事务,难怪有了“第二国土局长”的称号。

“在其位谋其政”,黄仪只是联系国土工作的一名部门领导,此举也在于加强国土工作的法律指导,维护群众的土地权益。而黄仪干成了“第二国土局长”并最终被查的事件,让广大领导干部为之检视自己,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更要做好分内分外事务,正确履行职权,成为一名纯粹的、纯洁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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