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的“星星之火”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方雨菲

201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不再受理越级上访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说:在法律“红”线的前提下,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在此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然而,究其是何种原因才促使国内许多群众选择越级上访这条道路的呢?也许正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被物质利益所诱惑,思想开始腐化,其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以及一些“怪癖”的粗暴举动,使之不愿再热衷于共产主义的神圣事业,进而发展成脱离了党、遗忘了革命的目标、入党的初衷、背离了群众。

甚至在越来越多的群众眼里,她们偏激的开始认为:只要自己有事无事越级上访闹闹,地方政府才会重视、接待你;他们甚至认为:当今时代是群众的天下,共产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就是用来差遣的,他们只要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就应该受到斥骂和谴责、受到上级的严格处分;在不少群众眼中:“省里是亲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坏人,乡里是恶人,村里是仇人”。试问:在这种“根深蒂固”延续的传统思想上,基层还能剩余多少权力可以实施?

基层症结的纠纷,让政府在解决问题的决策上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部份群众的偏激想法无疑会阻碍政府工作的开展。所以:基层矛盾的“火苗”才是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星星之火”。倘若基层矛盾未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其影响的结果我们可想而知。由此可见:着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的难题问题,才是我们政府当前不能回避的、民生改善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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