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雨田:弃婴事件频发乃社会之殇

本报报道幸国里垃圾箱惊现女婴尸体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然而过了不到一周时间,相同的事情再次发生。26日晚8时许,家住芝罘区金晖花园的田女士下班路过小区西门垃圾箱时,听到垃圾箱里传出婴儿哭声,经过田女士、周边群众、110和120的全力配合,女婴当晚被送入毓璜顶医院小儿内科重症监护室进行养护。(光明网2月28日)

初来人世,女婴本该躺在妈妈温暖的臂弯,吮吸甘甜的乳汁,享受母爱的滋养,可她却命若垃圾,垃圾桶成了第一个住所。要不是被市民及时发现,得到接力救助,小生命恐怕真的成了一堆垃圾。敬畏生命是做人之根本,尊重生命是文明之底线。谁也没有决定女婴生命的权力,哪怕是孩子父母。更何论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遗弃孩子,已涉嫌遗弃罪。

弃婴的未婚妈妈难逃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但是如果我们仅是站在道德高地大声谴责,或是挤在一旁冷眼围观,都无助于对近日来发生的多起弃婴事件做出理性的剖析,对弃婴这一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的思索和现实的求解。我们需要弄明白:为何本该对女婴最亲的妈妈,却对她最冷漠?冷漠的背后,是怎样一股力量,扭曲了正常人性,令其做出绝望的选择?

尽管中国社会的包容度与日俱增,但在当下,未婚妈妈显然还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接受、社会舆论的理性对待。在道德的大磁场里,未婚妈妈往往会被戳脊梁骨,甚至连累父母都抬不起头,颜面大伤。作为母亲应该享受的一些基本权利,未婚妈妈常常难能得享。一个更加宽容的社会,一个更加包容的舆论场,才可能降低弃婴事件发生的概率。

一些青年男女在生育知识方面的欠缺,也是弃婴问题的一个助推器。在婚前性行为愈发常见的情境下,生育知识是青年男女们保护自己健康,捍卫幸福生活不可缺少的安全卫士。“一不小心”的背后,“十月怀胎”的混沌,往往是缺少生育知识的支撑。在青少年中普及生育知识,不仅是个亟待加强的教育问题,更是个不容敷衍的社会课题。同样需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的还有生命教育。视生命如草芥、视法律如无物的弃婴行为,缺乏对于生命基本的敬畏之心,其根源就在于当前我国的生命教育相当匮乏。生命教育的要义之一就是告诉人们在珍爱自身生命的同时,更要去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的生命。

难于得到及时、有力的社会救助,也是一些弃婴事件中无奈的缘由。一些家庭在遇到婴儿患脑瘫、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病时,或因无法承担巨额医药费,或因绝望,而选择遗弃。也有一些困难家庭,因无力抚养而逃避责任。

弃婴,不仅是母亲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合力,社会救助保障力度的加强,社会舆论的积极减压,相关教育的推广深入,弃婴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而最根本的,是要社会多多关注未婚妈妈们的境遇,给予她们更多的理解和关怀,在她们绝望之前,为她们打开希望之门。

作者:乔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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