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对误抓诚意道歉但更需汲取教训

作者:向秋

 “现在人也已经康复了。”12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致电曾被广州警方误抓的儋州女子李长了解到,在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的帮助下,如今整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广州警方登报道歉,并赔偿当事人李长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2月13日《南国都市报》)

广州警方对误抓儋州女子李长作出登报道歉和赔偿,当事人李长予以了接受,说明广州警方的道歉充满了诚意。警方道歉和赔偿也意味着承认存在工作失误,诚意道歉是对的,但更应从事件中汲取教训。

其一,要认识到误抓对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一次误抓,警方人员也许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但对普通百姓来讲,却是天大的事,它会造成当事人及家人极大的惊恐与不安,邻里会对他们产生猜测议论,让他们感到颜面无光,误抓并可能会在他们心中长期留下阴影。警方抓人的动作越大、时间越长,对误抓的当事人及家人身心的伤害越大。警方人员要多作些换位思考,才会深刻地体会到这种被误抓、被伤害的感觉。

其二,要认识到误抓的低级失误本可以避免。广州警方跨省误抓海南儋州女子李长,系疑犯冒充其身份所致。假如广州警方的办案人员能拿疑犯与被误抓女子李长作个较为细致的比较鉴别,在当地做点调查看看李长有无作案的可能,能够平心静气听听李长及家人的解释说明,或者在李长被羁押后能及时弄清事实真相,就不至于出现误抓及当事人被羁押长达10天的结局。李长被误抓的原因,是由于广州警方办案人员工作极不认真、极不负责,马马虎虎、疏忽大意、固执己见所致。

其三,要认识到上级对防止冤假错案的要求。李长被误抓发生在2013年12月17日。而在2013年8月,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就出台了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广州警方本应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的意见,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把上级要求不当回事,成为“不念经的和尚”,导致发生误抓行为,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俄罗斯谚语讲,聪明人绝不会两次被同一块石头绊倒。这句谚语意在强调汲取教训的重要性。汲取教训的目的在于改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广州警方要做“聪明人”,在防止冤假错案上,不能错了再改,改了再犯,而要从失误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警务人员教育管理,增强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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