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哄抢车祸运鱼车可悲

作者:三度

12月18日晚上7点多,合安高速安庆往合肥方向方兴大道段,一辆满载水箱的大货车突然发生翻滚,水箱中的胖头鱼散落一地。当时驾驶室中共4人,其中1人被甩出车外,3人被困。事故造成2死2伤。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后,组织人员对胖头鱼进行转运。据称,经过现场的车辆中甚至有人停下来,顺手带几条胖头鱼走,交警到达现场后制止了这一行为。(12月20日新浪网讯)

又见“哄抢”,之前媒体就报道了车祸抢鸡蛋、抢橘子、抢牛肉,如今合肥方兴大道发生抢鱼事件。虽然看了很多这样的新闻,笔者还是感觉很气愤,当事人还躺在一旁正在生命线上苦苦挣扎,路人怎能狠下心拿走他们的财物。

车祸导致财物散落一地,首先当事人很不幸,一个正常而合理的情况,应该是众人协助物归原主。路人不归还救人反而顺手带几条胖头鱼走。毫无疑问,这些人道德确实有问题。

在此前的众多哄抢事件中,媒体和网友也都进行了批评,如今又出现了“哄抢”。看来只是靠简单的批评并不能解决问题。还需要法律来保障,其实哄抢在我国是违法的,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称车祸之际哄抢货物不折不扣的落井下石、伤口撒盐。然而,哄抢的主角并不是什么强盗、并不是什么小偷,而就是社会大众的普通成员。那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哄抢胖头鱼的人,或许在过去是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但毫无疑问,在这一刻,他们却丢掉了做人最基本的品德。从哄抢西瓜、哄抢葡萄,到哄抢农民工的血汗钱,在到哄抢胖头鱼,当社会个体的内心缺少了一份“慎独”之情,眼里装满了金钱的时候,哄抢在他们看来或许算不上是什么可耻的事情,“不拿白不拿”的心理最终引发羊群效应。国人有时很少自觉地去划定各自的权利边界,学会尊重和保护别人的私有财产。而一旦他人财产成为免费品,或者公共财产长期被某些人据为私有而不被惩罚,那么买票就可不排队、公车就可私用,“争”与“抢”便构成了社会生态恶化的图景。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哄抢车祸运鱼车行径可恶更可悲。希望大家不要被物欲泯灭了那原本纯洁的良知才好……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