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笑:争做“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

什么样的人,才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好干部?从政30余年,他对此是如何思考和践行的?古往今来,哪些好官走进他内心深处?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当下,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习近平对好干部标准,又施放了哪些信号?对以上问题,本报记者通过梳理习近平历次相关活动和讲话,及其先后出版的书籍,尝试回答。(《网易》,3月21日)

如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地全面铺开,这既是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又因为其参与对象的不同而有更新、更高的要求。要做到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就得好好把握和延续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成功的好经验、好做法,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终要体现在为民、务实、清廉上,争做“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

争做“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首要是为民。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成果予人民共享。增强工作透明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六是大力开展“学雷锋”爱民实践活动,要心系群众,践行宗旨,扎扎实实落实学雷锋爱民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根本在务实。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作决策办事情尊重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形成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清廉是关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习总书记讲,“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住寂寞,耐住清贫,抵住诱惑,挡住干扰,经住考验,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文/李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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