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奇:让诚信缺失的“老赖”滚得远远的

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日前召开的第十一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上强调,要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用制度管住“老赖”。(新华网 3月4日)

“老赖”是谁?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下,因为奢侈享受带来的快感,让一些人有了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的有害思想观念,也就导致了一些人信用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造假欺诈,欠钱不还,逃避法律责任;一边是哭穷、装可怜,一边是花天酒地、逍遥法外。可谓用尽一切手段“耍赖”,这就是“老赖”。这种行为,往小的说,受害的是债券人,往大了发展,受到伤害的是整个的社会经济。因为它扰乱了整个市场秩序,催生了社会矛盾。

制度管得住?去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万多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被列入这一“黑名单”,在贷款、招投标、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将受到限制。这对“老赖”是一记重拳,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一些“老赖”不再“躲猫猫”、“跑路”了,主动履行执行义务。这么看来,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可行的,是具有制约行为了。可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制度是什么,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而这些“老赖”之所以称为“老赖”,就是因为在物欲横流的当下,被享乐、奢靡之风所腐蚀,打法律的“擦边球”,无视市场现有的竞争制度,采取旁门左道的办法谋取利益。那么制定的制度对于“老赖”来说有用吗?管得住?

从去年10月份最高法公布的名单,让一些“老赖”因为被列入这一“黑名单”,在贷款、招投标、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将受到限制,不得不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只有阻断“老赖”获取利益的重要环节,才可以有效阻止“老赖”的产生。

因此在诚信建设中,要把制度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让诚实守信的人们得到表扬,让诚信缺失的人们得到曝光,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文/疯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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