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夏:严惩干部“走读”之风,狠下决心立典型

近日,记者从绵阳市委组织部了解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绵阳就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一重点,把解决干部“走读”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抓制度、强督查、严问责。据介绍,绵阳最新规定,发现有“走读”行为1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现有“走读”行为2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点名通报;发现有“走读”行为3次的或因“走读”行为造成工作失职、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干部,由纪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纪律处分。班子内出现3次以上“走读”行为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新浪四川》,3月3日)

在很多人看来,干部异地居住本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工作期间,只要能遵照作息纪律规定,

不迟到、不早退、不影响日常工作,丝毫不会形成问题。不仅从群众眼中看,无需计较,我们的人民干部大部分也如此认为。实际上,作为干部来讲,长期形成“走读”习惯,“早九晚五”后,放松思想警惕,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手忙脚乱之余,试问,如何有力应对,如何正确解决?当人们群众有事找不到“主心骨”,长此以往,干部自身公信度大大下降,并会严重影响到政府形象。何谈干群关系?何谈鱼水联系?

思想放松一刻,却会出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及时刹住“走读之风”,不仅是严于律己的体现,更是响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行动。从“苛刻”自身出发,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联系群众为目的,是反“四风”强而有力的回应。

用刚性,甚至“严苛”的制度,强制约束干部行为,并接受来自社会、群众、舆论多方监督。从根本上解决“走读”问题,让干部真正把心稳下来、定下来,当好工作地的“主心骨”、“顶梁柱”,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文/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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