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反网络诈骗要群防共治

近日,媒体连续报道了多起网络诈骗案件,从广东番禺女子被骗2700万元到明星汤唯被骗20余万元,从盗取QQ冒充亲人诈骗到木马侵入支付宝诈骗,各种网络诈骗频繁发生。从作案方式上看,这些案件多是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电信运营商、即时通讯、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信息割裂,通过诈骗短信、PC外挂和木马、手机木马、各类云端攻击等非法手段盗取支付宝、财付通、网银账户中的财产。

网络诈骗

我国先后制定了多个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的法规。可近年来,网络诈骗依然出现猖獗之势。这一方面与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隐蔽性、低成本、高收益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反网络诈骗的立法举措未能有效落实有关。有效治理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现象,多种政策举措不能单兵突进,要前后呼应,左右相助,发挥聚合效应。更多网络诈骗解读:www.yangfenzi.com/tag/wlzp

首先,重点打击与集中宣传教育要结合。目前,我国网络诈骗现象具有很强的区域聚集性,海南、广西、福建3省的网络诈骗占到全国总数的60%以上。有关执法机构应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型的网络诈骗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应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行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扫除“网络法盲”现象,为进一步提高整治效果打下良好基础。

其次,完善执法机制与净化网络环境要结合。消除污染根在正本清源。反网络诈骗,除了以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扫除毒瘤,打好地区攻坚战之外,还要实现全国联动,健全法规制度,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实现由点到面、由地区到全局的净化。同时,由执法、普法等法制实践活动充分带动网民自觉维护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要结合。政府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要着眼于长治久安的网络秩序构建,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做好工作。网络服务商与相关商事主体要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互联网企业、传统商事主体之间要信息共享,相互策应,协作打击网络诈骗。 (作者丛立先 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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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立先

1973年6月出生,教授,编审,博士生导师。

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在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国际私法方向)。

1997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辽宁出版集团工作,2001年破格评为编辑(中级),2004年破格评为副编审(副高级),2007年破格评为编审(正高级),兼任出版集团团委书记。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8年6月评为硕士生导师,2008年12月评为教授(四级)。

2010年1月至今,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2011年4月起,受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生合作导师。

讲授课程:《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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