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至中:党报“摆乌龙”折射“有腐必惩”

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简短通报:“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与此相反,当天的《江西日报》仍在第二版发表了姚木根的署名文章。

这边中纪委通报查处官员,那边落马官员的文章还高调在党报露面,这不是“摆乌龙”还是什么?其实,这恰恰反映了姚木根的落马没有任何“先兆”。当然,要说姚木根没有任何“先兆”也说不去。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后,2月21日江西日报刊发《江西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针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问题”。而姚木根分管的领域恰恰包括水利等工作,即便如此,巡视组也没有完全点名对谁进行查处。事实上,至今年3月12日以前,姚木根还频繁地出席各种会议和典礼,他的突然“落马”,对于许多人甚至是他本人来说,也可能是一个“意料之外”。

显然,这说明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旦发现谁有腐败问题,不丝毫犹豫,不在协调与妥协中,让腐败分子托人说情,蒙混过关,也不在慢腾腾的调查中,给腐败分子串供的机会。

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无论涉案人的权力多大、职位多高,一律严惩不贷,切不可只是抓个典型,有选择地查处,这只会助长“被抓是因为倒霉”的贪腐心态。

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群众反对腐败有无限热情,特别是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为群众参与反腐拓宽了渠道。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要畅通监督渠道、保护举报行为,更要坚持有举报必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揭出贪腐的蛛丝马迹;坚持有查必有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通报案件进展,形成腐败分子心惊胆颤、无处藏身的社会环境。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这是党对人民的承诺。只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腐败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才能在思想上筑起反腐“防火墙”,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文/汪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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